三维丝: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三维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大额销售合同的提示性公告2019-07-11
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三维丝 公告编号:2019-110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疆三维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大额销售合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执行;本合同尚待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2、合同风险及不确定性:
如未能依约履行合同,或存在其他异常情形,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三维丝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供方/卖方,简称“新疆三维丝”〕近日对外签订大额销售合同,
金额达到披露标准。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合同签订情况
新疆三维丝与宜兴市中新广贸铜业科技有限公司〔需方/买方,简称“中新广
贸”〕签订大额销售合同,主要内容为新疆三维丝向中新广贸销售电解铜,销售
金额为 139,500,000.00 元,达到公司信息披露标准。
二、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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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中新广贸铜业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宜兴市中新广贸铜业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MA1WT1JBXG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宜兴市官林镇南庄村
5、法定代表人:李兴宾
6、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8 年 06 月 28 日
8、股权架构:
李红光
〔持股 100﹪〕
石宝伟 中新广通控股有限公司
〔持股 10.00﹪〕 〔持股 90.00﹪〕
宜兴市中新广贸铜业科技有限公司
10、经营范围:
铜加工技术的研发;金属拉丝加工;电线电缆的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㈡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新疆三维丝与中新广贸、中新广通控股有限公司、李红光、石宝伟无
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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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合同相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历史签约情形及履约状况分析
1、新疆三维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中新广贸、中新广通控股有限公司、李
红光、石宝伟发生的业务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公司名称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1 中新广贸 0 0 0
2 中新广通控股有限公司 0 0 0
3 李红光 0 0 0
4 石宝伟 0 0 0
小计 0 0 0
业务金额占新疆三维丝
0﹪ 0﹪ 0﹪
本年度营业收入的
业务金额占公司本年度
0﹪ 0﹪ 0﹪
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
注:新疆三维丝 2016、2017、2018 年度与中新广贸、中新广通控股有限公司、李红
光、石宝伟不存在业务往来。
2、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中新广贸、中新广通控股有限公司、李红光、
石宝伟发生的业务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公司名称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1 中新广贸 0 0 0
2 中新广通控股有限公司 0 0 0
3 李红光 0 0 0
4 石宝伟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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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0 0 0
业务金额占公司本年度
0﹪ 0﹪ 0﹪
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
注:公司 2016、2017、2018 年度与中新广贸、中新广通控股有限公司、李红光、石
宝伟不存在业务往来。
3、履约能力分析:
中新广贸有一定的履约能力,资信情况较为良好;目前未发现其信用状况、
履约能力、合同履行存在异常情形。
四、合同主要内容
供方/卖方:新疆三维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需方/买方:宜兴市中新广贸铜业科技有限公司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
产品名称 数量(吨) 含税单价(元/吨) 含税金额(元)
电解铜 3,000 46,500.00 139,500,000.00
备注:最终实际结算以供方向需方提供的“结算单”为准。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供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行业标准;若需方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需提供第三
方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作为质量异议索赔的依据,供方对检测报告享有复检的权
利,若供需双方提供的检测报告结果相反,则以封样后送检检测结果为最终结果
(双方认可的行业检测中心)
三、产品包装
产品包装为钢带捆扎;因包装不良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方承担;包装费由供
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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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货地点及方式
交货地点为需方指定仓库;供方交货时需附加《货权转移证明》并转移相应
货权。
五、交货期、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1、供方一次性完成供货,并在 5 日内办理货权转移相关证明文件;需方收到
货权转移相关证明文件后支付全部货款。货权转移之前货物产生的仓储费、仓储
第三方监管费等费用均由供方承担,非因供方原因迟延货权转移除外。
2、货权转移及风险承担:相应货物自需方收到供方发出的货权转移相关证明
文件之日起发生所有权的转移,交至需方前的货物毁损的风险由供方承担。
六、验收时间、验货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时间
1、需方应当在接收货物时对货物进行验收。
2、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当对货
物进行妥善保管,并在 3 日内向供方提供书面异议(书面异议的形式可以是邮箱),
如经需方书面授权委托第三方承运公司进行验收的,则视为需方初步验收。如需
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需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七、货款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1.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供方向需方一次性完成供货,并提
供相应的货权转移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及原件顺丰邮寄单号后,需方向供方支付
100%货款;供方应在 15 日内提供含 13%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在收到《货权转移
证明》原件 2 日内向供方出具《收货证明》。
2、支付方式:银行电汇。
八、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需方同意利
用,应当按质论价。如需方不同意利用的,在供需双方共同确认的更换时间内仍
然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的,供方应当负责将货物运回,并承担需方的由于供方违约
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货款、违约金、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律师
费、差旅费等供方处理违约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2、需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货款,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 1 日,应向供方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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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应当支付货款 0.35‰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供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需方的原因及过错擅自中途退货,应向供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30%的违约
金。
4、供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具 13%增值税发票,应向需方支付货款总额的日千
分之一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能解除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
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条款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 1 式 2 份,供方 2 份,需方 2 份,4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扫描件签署有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本合同有效期至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结束为止。
5、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对公司的影响
㈠合同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前述合同总额为 139,500,000.00 元,占新疆三维丝上一年度(2018 年度)营业
收入(人民币 28,091,005.17 元)的 496.60﹪,占公司上一年度(2018 年度)营业收
入(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人民币 786,491,641.85 元)的 17.74﹪;本次大额销售合同
的签订是新疆三维丝在贸易业务(销售)上取得的又一重要订单,有助于进一步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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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新疆三维丝主营业务的拓展;前述合同若顺利实施和验收,预计将对公司经营
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积极影响。
㈡合同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是否因履行合同而对当
事人形成依赖及依赖程度、相关解决措施等:
前述合同业务内容属于新疆三维丝的常规销售业务;合同交易对方具备合同
履行能力,合同内容合法、有效。公司主要业务具有独立性,不会因履行前述合
同而对合同相对方(客户)形成依赖。
六、合同审议程序
1、新疆三维丝签订的前述合同属于日常经营事项,已履行内部签批手续;各
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执行;本次合同尚待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签订合同
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独立董事发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无需经其他部
门批准。
2、新疆三维丝签订前述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七、风险提示
1、如需方未依约付款或主张称新疆三维丝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货期延误,
可能会影响公司贸易业务的正常开展,进而导致公司无法实现相应的预期利润,
乃至可能造成损失。
2、如合同存在其他未能预见的违约情形,可能给公司带来风险或损失。
公司及新疆三维丝将及时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如发现异常,将及时采取相关
措施,确保合同顺利履行以达到预期目的。
八、累计计算达到重大合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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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新疆三维丝签订及披露的大额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 公告时间 交易对方 标的物 金额(元) 公告编号
新疆广汇实业
化工品、
投资(集团)有 预计
1 2019 年 6 月 18 日 金属、 2019-088
限责任公司乌 500,000,000.00
金属矿
鲁木齐分公司
宜兴市中新广
2019-110
2 2019 年 7 月 11 日 贸铜业科技有 电解铜 139,500,000.00
即本公告
限公司
合计 639,500,000.00
另,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公司及全资三级子公司中油三维丝石化(大连)
有限公司签订及披露的大额合同如下:
㈠大额销售合同
序号 公告时间 交易对方 标的物 金额(元) 公告编号
新疆广汇实业
投资(集团)有
1 2019 年 4 月 29 日 沥青 148,000,000.00 2019-073
限责任公司乌
鲁木齐分公司
新疆新业华云
2 2019 年 5 月 27 日 能源有限责任 沥青 144,174,540.80 2019-082
公司
阿拉山口市新 沥青 30,070,998.04
3 2019 年 6 月 4 日 欣隆贸易有限 2019-084
公司 汽油 168,701,700.00
合计 490,947,23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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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大额采购合同
序号 公告时间 交易对方 标的物 金额(元) 公告编号
海南供销大集
供销链网络科 396,000,000
技有限公司 ~
1 2019 年 6 月 25 日 沥青 2019-091
天津供销大集 540,000,000
供应链管理有 之间
限公司
盘锦天禹化工
2 2019 年 7 月 8 日 沥青 145,021,080.00 2019-106
有限公司
合计 541,021,080 ~ 685,021,080 之间
九、其他事项
1、如前述合同存在需披露相关进展情况的情形,公司将依照规则及时予以
公告,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前述合同的履行情况。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
体上刊登的内容为准;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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