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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顺股份: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14-02-22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5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3 年 12 月 16 日,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立案审理公司光电薄膜分公
司(以下简称“光电薄膜分公司”、“原告”或“被反诉人”)起诉株式会社木本(以下
简称“被告一”、“第三人”)、木本新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反
诉人”)一案。
    根据《通知书》[(2013)汕中法民四初字第 15 号],本案将于 2014 年 3 月 28 日
在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二、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光电薄膜分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2013)汕中法民四初字第 15 号]及
相关材料,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木本新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反诉光
电薄膜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情况如下:
    反诉人:木本新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被反诉人: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光电薄膜分公司
    第三人:株式会社木本
    反诉请求:
    (一)判令被反诉人付还反诉人尚欠货款人民币 648,988.12 元及从 2013 年 3 月 1
日起至还款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判令被反诉人付还反诉人应付货款人民币 4,046,418.75 元,支付 2013 年 3
月 20 日起至还款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付反诉人仓储保管费暂计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人民币 50,000.00 元,以后费用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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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判令被反诉人承担本案反诉诉讼费。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
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就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通知书》[(2013)汕中法民四初字第 15 号];
       (二)《应诉通知书》[(2013)汕中法民四初字第 15 号];
       (三)木本新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民事反诉书》。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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