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1-22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1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1 月 9 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送
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
会议由董事长杜成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表决,
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同意 2015 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金融机
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贷款、承兑
汇票、贸易融资等),实际使用授信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0,000 万元,
具体如下:
-1-
授信总额(万元) 实际使用授信敞口总额(万元)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150,000 100,000
江苏中基及其子公司 160,000 120,000
合计 310,000 220,000
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及子(孙)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融资项下
的有关法律文件,并以公司及子(孙)公司拥有的、产权清晰、合法的财
产作为自身综合授信融资的抵押物或质押物。
上述授信总额含公司及子(孙)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综合授信融资合
同在内。
本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额度在 2015 年度
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公司为江苏中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江苏中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
险可控。同时, 江苏中基另一股东 GEMGUARD TECHNOLOGIES PTE. LTD.(持
股 25%)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在公司为江苏中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期间,其将同比例(按持股比例)为江苏中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
由其另行委托有资质第三方为江苏中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公司
为江苏中基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2-
同意 2015 年度公司为江苏中基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
协议生效之日起 1 年,授权公司、江苏中基董事长签署上述担保项下的有
关法律文件。
上述担保额度含公司为江苏中基提供的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合同在
内。
本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额度在 2015 年度
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公司为汕头万顺股份(香港)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香港万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
险可控。本次公司为香港万顺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 2015 年度公司为香港万顺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
协议生效之日起 1 年,授权公司董事长、香港万顺董事签署上述担保项下
的有关法律文件。
上述担保额度含公司为香港万顺提供的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合同在
-3-
内。
本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额度在 2015 年度
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江苏中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为江苏
华丰铝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江苏华丰为江苏中基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
务风险可控。同时, 江苏华丰另一股东沛县华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
股 40%)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在江苏中基为江苏华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间,其将同比例(按持股比例)为江苏华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或由其另行委托有资质第三方为江苏华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江
苏中基为江苏华丰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同意 2015 年度江苏中基为江苏华丰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
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 1 年,授权江苏中基、江苏华丰董事长签署上述担保
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额度在 2015 年度
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4-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江苏中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为江苏
中基复合材料(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香港中基为江苏中基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
务风险可控。本次江苏中基为香港中基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的顺利开
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 2015 年度江苏中基为香港中基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
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 1 年,授权江苏中基董事长、香港中基董事签署上述
担保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额度在 2015 年度
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广东省汕头保
税区万顺工业园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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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一)《关于 2015 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融资的议案》;
(二)《关于 2015 年度公司为江苏中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三)《关于 2015 年度公司为汕头万顺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四)《关于 2015 年度江苏中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为江苏华丰铝业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关于 2015 年度江苏中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为江苏中基复合材
料(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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