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股份:关于2015年度公司为江苏中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5-01-22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2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公司为江苏中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2015 年 1 月 21 日,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公司为江苏中
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鉴于江苏中基的资金需要,经江苏中基申请,2015 年度公司拟
为江苏中基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 1 年。
上述担保额度含公司为江苏中基提供的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合同在
内。上述额度在 2015 年度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二)江苏中基另一股东 GEMGUARD TECHNOLOGIES PTE. LTD.(持股
-1-
25%)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在公司为江苏中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
间,其将同比例(按持股比例)为江苏中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由
其另行委托有资质第三方为江苏中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三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为
1,590,163,487.65 元。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
担保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江苏中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杜成城
成立时间 2004 年 12 月 24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美元
注册号 320281400009267
住所 江阴市申港镇亚包大道 2 号
生产有色金属复合材料、用于包装粮油食品、果蔬、饮料、日化产
经营范围 品的铝箔(厚度 0.3 毫米以下)及其他铝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江苏中基总资产 212,339.60 万元,净资
产 78,054.27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3.24%。2013 年实现主营业收入
主要财务状 130,117.00 万元,利润总额 10,994.25 万元,净利润 9,388.08 万元。
况 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江苏中基总资产 214,249.01 万元,净资
产 83,067.49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1.23%。2014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
入 99,856.86 万元,利润总额 6,805.10 万元,净利润 6,112.87 万元。
与公司关系 公司持有江苏中基 75%股权
股权结构
-2-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5 年度公司为江苏中基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
生效之日起 1 年。
其他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5,000
万元,其中,公司为江苏中基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5,000 万
元;公司为香港万顺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本次公司为江苏中基及香港万顺提供担保、江苏中基为江苏华丰及香
港中基提供担保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152,000 万元,占公司 201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不超过 95.59%。
-3-
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五、董事会决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均认为:
江苏中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
险可控。同时, 江苏中基另一股东 GEMGUARD TECHNOLOGIES PTE. LTD.(持
股 25%)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在公司为江苏中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期间,其将同比例(按持股比例)为江苏中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
由其另行委托有资质第三方为江苏中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公司
为江苏中基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同意 2015 年度公司为江苏中基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担保
协议生效之日起 1 年,授权公司、江苏中基董事长签署上述担保项下的有
关法律文件。
上述担保额度含公司为江苏中基提供的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合同在
内。
本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额度在 2015 年度
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
六、备查文件
(一)《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
-4-
议》;
(二)《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