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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顺股份: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7-31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8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29 日下午 15:00-2015 年 7 月 30 日下午 15:00,

现场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下午 14:30 在广东省汕头保税区万顺工业园

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杜成城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

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共 8 人,所持(代理)股份

250,504,0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6.9761%。其中,现场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共 4 人,所持(代理)股份 250,466,251
                                 -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6.967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授权代表)共 4 人,所持(代理)

股份 37,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86%。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授权代表)共 7 人,所持(代

理)股份 34,20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7.7787%。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0,483,6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19%;反对 20,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0,483,6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919%;反对 20,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上述议案均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冯玫律师、臧海娜律师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二)《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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