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2016-02-02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3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成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成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杜
成城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转让其持有的
公司股票不超过 1,100 万股,向看好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股票不超过 2,100 万股,总共计划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 3,200 万股,即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7.28%。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成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16,303,7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20%。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
(一)为加快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杜成城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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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
票不超过 1,10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50%。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本次受让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为 12 个月。
为引进长期看好公司发展的投资者,杜成城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向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超过 2,10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 4.78%。
杜成城先生本次计划转让的公司股票总计不超过 3,200 万股,即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7.28%(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做相应处理)。
(二)计划减持期间:2016 年 2 月 4 日--2016 年 8 月 3 日。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所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承诺
(一)杜成城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
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二)杜成城先生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
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维护股东利益,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8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不减持其本人所持有的万顺股份股票。
截至本公告日,杜成城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
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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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杜成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在按照该计
划减持股份期间,杜成城先生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按照有关
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8 号: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三)本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杜成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4,303,7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9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五、备查文件
杜成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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