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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顺股份: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16-12-07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汕头
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顺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就万顺股份控股子公司
江苏中基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基”)进行铝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渤海证券的核查工作
    渤海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审阅本次套期保值业务议案与相关董事会决议,以
及万顺股份制定的《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对其拟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
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核查。

二、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江苏中基专业从事铝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原材料为铝板带。近年来,
由于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展以及市场供求量的变化,铝的价格波动较大。由于
铝原材料价格在江苏中基生产成本中占有较大比重,如果单一在传统现货市场实
施采购,其价格波动风险将无法控制,会给江苏中基生产经营带来较大风险,江
苏中基的持续盈利能力也将受到挑战。因此,江苏中基拟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避险功能,规避由于铝价格的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
    (二)交易品种
    江苏中基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在场内市场的铝期货品种,严禁
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三)预计交易数量、投入金额及业务期间
    根据实际情况,2017 年度江苏中基拟以自有资金对不超过 60,000 吨铝期货
套期保值,投入保证金不超过 3,000 万元。根据江苏中基对铝板带的需求量测算,
本次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比例不超过预计需求总量的 80%。
    (四)资金来源
    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五)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的说明
    江苏中基开展期货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使用
的期货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将计入公司的当期损益,从而将增加或减少公司利
润水平。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价格波动风险
    铝期货合约价格易受基差变化影响,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
造成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损失。
    江苏中基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持仓时间与现货保
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江苏中基将制订完备的交易预案,设置合理的止损线,
严格实施止损操作。
    (二)资金风险
    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
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江苏中基将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资金充裕。江苏中
基将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在市场剧烈波
动时及时止损平仓规避风险。
    (三)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
完善或人为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
    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
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江苏中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
作规程。公司、江苏中基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对各个
环节进行控制。

四、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万顺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上述事宜进行了审议,并对该事
项的公允性、合理性进行了确认。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万顺股份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基进行与自身生产经营相关铝金属期货
品种的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公司采购
和销售商品的价格波动所产生的风险,减少因商品价格的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造
成的影响,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制订了《期货套期保值内
部控制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了明确规定,并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其内部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上述情况,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 2017 年度万顺股份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鉴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本保荐机构提请万顺股份注意:
    1、在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引进具有期货交易和套期保值业务
丰富经验的交易人员或加强交易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体
系、风险控制具体措施以及责任追究机制;
    2、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出发,根据相关金属的预估业务量,在公司董事会
决定的套保业务资金量的范围内,做好财务收支计划,并以此来安排交易,杜绝
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行为。
    本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能给万顺
股份生产经营带来的潜在风险。
    (此页无正文,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度汕头万顺包装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张运发




                                              __________(签字)

                                                 李小见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6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