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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12-28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我们

作为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16 年 12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

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与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核,本次事项可进一步延伸公司业务产业链、布局市场、吸

引人才并提高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水平,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

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同意将本次事项提交董

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本次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宗柳




陈胜忠




张吉辉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