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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顺股份:关于与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6-12-28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7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 12 月 26 日,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

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一)为延伸公司业务产业链、布局市场、吸引人才并提高公司资源

的有效配置水平,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870,000 元与北京众智同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添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

立子公司上海顺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二)公司持有众智同辉 20%股份,同时公司董事长杜成城先生担任

众智同辉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

与众智同辉构成关联方,本次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与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杜成城先生

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出具了事前认可意

                                -1-
见,并就本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合作方:北京众智同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北京众智同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7951119505

    3、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中核路 1 号院 1 号楼 102 室(园区)

    4、法定代表人:赵勤

    5、注册资本:人民币 4,125 万元

    6、成立日期:2006 年 11 月 1 日

    7、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

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玻璃制品;专业承包;项目投资。(企业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专业从事调光玻璃和调光膜的科研、生产和销售。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持有众智同辉 20%股份,同时公司董事长杜成

城先生担任众智同辉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公司与众智同辉构成关联方。

    9、股权结构: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2-
       北京万方同辉科技有限公司                18,277,301           44.31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250,000           20.00
                  赵勤                          7,107,864           17.23
         其他持股 5%以下股东                    7,614,835           18.46
                  合计                         41,250,000             100

    10、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众智同辉总资产为 56,437,859.36 元,净资

产为 52,893,709.99 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2,874,318.94 元,实现

净利润为 726,667.47 元。

    (二)合作方:添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名称:添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66006265X

    3、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街道博乐南路 158 号 1202 室

    4、法定代表人:杨文浩

    5、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 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07 年 8 月 14 日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商务咨询,

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经纪),企业管理咨询,

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说明: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股权结构: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杨文浩                                       100              50
          韩雁                                        100              50
          合计                                        200             100


                                    -3-
    三、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现金出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顺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上海

    3、法定代表人:赵岐

    4、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00 元

    5、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软件设

计;产品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日用品、玻璃制品、包装材料、智能薄膜;项目承包;项目投

资;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主要业务:拟从事软件开发和光电产品等的销售。

    6、出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股东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持股比例(%)
    北京众智同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3.00         51.00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7.00         29.00
添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60.00         20.00
                合计                                   300.00           100

    以上信息,具体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事项各方一致同意,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新设立公司,本次交

易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4-
    五、拟签署合营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出资及持股比例

    本协议各方对新设公司的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股东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持股比例(%)
    北京众智同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3.00         51.00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7.00         29.00
添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60.00         20.00
                合计                                   300.00           100

    (二)法人治理结构

    1、股东会: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

高权力机构,股东(包括股东的代理人)出席股东会,按照各自持股比例

行使表决权。

    2、董事:公司设执行董事 1 名,由北京众智同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派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3、监事: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添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上海)有限公司委派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4、经理: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北京众智同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

派,总经理负责公司的业务经营和日常管理事宜。

    (三)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依据本协议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缴付期限

按时足额缴付出资即构成出资违约。出资违约方除应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外,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2、除前述规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

约定、承诺、保证及其他义务,即构成违约,均须依据有关法律及本协议
                                   -5-
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他方因此遭受的任何直接损失。

    3、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均不认

定为构成违约,但其应当及时通知其他方,并尽自己的努力以减轻可能给

其他方造成的损失;如果不能履约方由于怠慢通知或者故意延误而给其他

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

本协议的履行或终止而解除。



    六、本次事项的目的、风险及影响

    (一)本次事项的目的

    本次事项是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延伸公司业务产业链、布

局市场、吸引人才并提高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水平,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

竞争优势,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事项的风险

    本次事项是公司从长远利益出发而做出的慎重决策,拟设立的子公司

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完善各项内控

制度,明确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组建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不断适应业

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三)本次事项的影响

    通过对公司业务进行整合,本次事项将有助于拓宽业务市场,增强公

司整体竞争力及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公司稳健发展,对

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6-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

     除本次事项外,2016 年 1 月 1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众

智同辉发生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4,063,508.00 元(主要为公司向众智同

辉销售功能性薄膜产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核,本次事项可进一步延伸公司业务产业链、布局市场、吸

引人才并提高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水平,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

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同意将本次事项提交董

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本次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本次事项可进一步延伸公司业务产业链、布局市场、吸引人

才并提高公司资源的有效配置水平,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事项

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同意公司本次事项。



     九、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

时)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7-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

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一)《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

时)会议决议》;

    (二)《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

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