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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顺股份: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17-11-08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7]第 5-00131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7】第 5-00131 号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进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计、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

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

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

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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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四、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

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炜




          中 国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菁佩




                                                                                    二○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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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6年12月31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

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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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

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各子公司、各孙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会计控制系统、货币资

金、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和担保、技术研发、合同管理、募集资

金使用、控股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会计控制系统、

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和担保、控股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

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以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为基础,组织开

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

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                  错报金额≥            营业收入的5%≤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
      潜在错报                 营业收入的10%              <营业收入的10%            营业收入的5%
      利润总额                  错报金额≥            利润总额的5%≤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
      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的10%              <利润总额的10%            利润总额的5%
      资产总额                  错报金额≥            资产总额的5%≤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
      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的10%              <资产总额的10%            资产总额的5%

   注: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均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发生涉及财务信息披露的重大舞弊行为;公司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被

外部监管机构或审计机构发现,公司对应的控制活动未能识别相关错报;公司财务报告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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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控制程序存在重大漏洞,可能导致公司报表出现重大错报。

    (2)重要缺陷:公司财务报告编报控制程序存在控制漏洞,虽然不会导致公司报表出现

重大错报,但仍应引起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重视并改进的缺陷。

    (3)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直接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10%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的5%≤直接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10%
一般缺陷                                                 直接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5%

   注: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均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

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的缺陷。

    (2)重要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

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的缺陷。

    (3)一般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

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的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

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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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特此报告。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杜成城


                           二○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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