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万顺股份: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2018-01-06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1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

与汕头市胜侨箱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胜侨”)签订了《土地

房产转让协议书》,公司拟将自有的位于汕头市保税区A01-2地块1,2,3座

全部土地以及地上建筑物作价人民币1,500万元全部转让给汕头胜侨。

    (二)公司董事长已签署决定书同意本次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公司

董事长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汕头市胜侨箱包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500052437343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汕头市龙湖区汕汾高速公路汕头段西侧 S2 地块之一

                                -1-
       法定代表人:颜维晓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

       成立日期:2012 年 08 月 17 日

       营业期限:2012 年 08 月 17 日至 2032 年 08 月 13 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各式箱包及其配件,缝纫制品,塑料制品,皮革

制品,服装,纺织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汕头胜侨总资产为 25,135,895.93 元,净资

产为 9,247,408.25 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7,122,193.71 元,实现

净利润为 1,400,674.12 元。
       汕头胜侨与本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交易标的:汕头市保税区A01-2地块1,2,3座全部土地以及地上建筑

物;

       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C6156495号

       权利人: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公司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房地坐落:汕头市濠江区保税区内A01-2地块1,2,3座


                                       -2-
    用途:土地用途仓储;房屋用途仓储

    面积:土地自用面积 11,273.30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 5,448.69平

方米。

    截至2017年11月30日,该土地、房产账面原值合计为481.53万元,账

面净值合计为 89.32万元。

    本次交易作价参照了2017年12月由广东弘实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

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弘评(2017)第1286号],评估价

格为1,503.87万元,最终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 1,500万元。

    (二)权属情况说明

    公司对此次拟出售的资产拥有清晰完整的权属,不存在抵押、质押及

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

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同意将其拥有的位于汕头市保税区 A01-2 地块 1,2,3 座全

部土地【档案编号 FD(08)09】以及地上建筑物全部转让给汕头胜侨或

汕头胜侨指定的第三方。其中:土地面积 11273.30 平方米,用途为仓储用

地,使用期限自 1998 年 1 月 14 日起至 2048 年 1 月 13 日止;土地地上建

筑物面积 5448.69 平方米。本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上的水电、通信、消防、

装修等固定设施包含在转让标的之内,转让完成后,归汕头胜侨所有。

    (二)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转让价格:双方确认本合同土地房产的转让成交价为 15,000,000


                                 -3-
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

    2、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汕头胜侨向公司支付 3,000,000 元(大写

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2)双方向国土管理部门提交产权过户申请之日,汕头胜侨向公司

支付 3,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3)公司缴纳完毕全部过户税费,国土管理部门出具受理回执之日,

汕头胜侨向公司支付 7,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柒佰万元整);

    (4)土地房产过户至汕头胜侨名下并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三天

内,汕头胜侨支付 2,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三)产权转移及交接流程

    本合同签订后的三个月内,由公司主导,双方共同到国土部门申请将

土地房产过户。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成后

不产生关联交易;出售标的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

出售事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也

不会因此导致交易对方成为潜在关联人。




                                 -4-
    六、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有助于盘活存量资产,增加公司现金流,增强公司资产的

流动性,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

    本次交易形成的投资收益将对公司 2017 年度净利润产生有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本次交易进行账务处理,最终数据以公司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七、备查文件

    (一)《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决定书》;

    (二)公司与汕头胜侨签订的《土地房产转让协议书》;

    (三)广东弘实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

价报告》[弘评(2017)第 1286 号]。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五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