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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顺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2018-01-16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权益变动性质属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 5%以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18 年 1 月 15 日,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收到公司股东李伟明先生书面通知,李伟明先生已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97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68%,现将有关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李伟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440500************


                                -1-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

      通讯方式:139********

      是否取得他国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股)          比例
 李伟明                      2018 年
             大宗交易                            10.00              2,978,800       0.68%
  先生                      1 月 15 日
              合   计         ——               10.00              2,978,800       0.68%

      李伟明先生自 2016 年 11 月 26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伟

明)》(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后未减持公司股份。

      (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4,940,000                5.67%    21,961,200        4.99%
李伟
          其中:无限售条件
 明                            13,261,167                3.02%    10,282,367        2.34%
                股份
先生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678,833                2.65%    11,678,833        2.65%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后,李伟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961,2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4.99%,不再是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二)本次减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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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减持无须进行预先披露。

    (四)李伟明先生在减持前无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五)李伟明先生关于所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承诺

    根据 2016 年 11 月 25 日李伟明先生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

伟明)》,李伟明先生承诺:该次取得的股票,其中 1.60 亿元折合 11,678,833

股股票在取得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卖出,剩余 10,321,167 股股票在

取得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卖出。

    截至本公告日,李伟明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

的行为。

    (六)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 2018 年 1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伟明)》。



    三、备查文件

    (一)李伟明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票的告知函》;

    (二)李伟明先生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伟明)》。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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