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股份: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2018-03-12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
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618 号)(以
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汕头万顺包装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
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
在 30 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由于反馈意见中相关问题要求结合公司 2017 年业绩情况进行答复,
2018 年 2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
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申请延期
至 2018 年 3 月 15 日前提交相关书面回复(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完成并披露了业绩快报。现公司与相关中介
机构已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根据相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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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关于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
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
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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