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顺新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8-08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7
债券代码:123012 债券简称:万顺转债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 年 8 月 6 日,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一)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万顺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万顺”)拟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所
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
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单个投资
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以滚存使用。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
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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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35 号)核准,公司
公开发行期限 6 年、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9,500,000.00
张,募集资金总额 950,000,000.00 元,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发行费
用 2,834.50 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 2,445.00
万元后的净额为人民币 92,555.00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8 月 2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
[2018]第 5-00011 号)验证确认。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7 年 11 月 24 日,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高阻隔膜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82,140 71,277
2 补充流动资金 23,723 23,723
合计 105,863 95,000
2、2018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广
东万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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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广东万顺科技有限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实施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阻隔膜材料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资助期限为 3-5 年,财务资助利率参照金融机构同期贷
款利率,按季计付利息,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广东万顺科技有限
公司以日常经营活动获得的资金将财务资助本金偿还公司。
3、2018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万顺科技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
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
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4、2018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万顺科技有限公司在
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授权
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以滚
存使用。
5、2018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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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万顺科技有限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
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8 月 5 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为 2019 年 8 月 9 日),公
司将 29,2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归还情
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已归还完毕。
6、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万顺科技
有 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 投项目 自筹资金 人民币
27,900,085.50 元。
7、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分批使用募
集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广东万顺科技有
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阻隔膜材料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本次增资后,广东万顺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30,000 万元,公司持有 100%股权。
截至 2019 年 8 月 5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41,503,646.1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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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顺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68,951,435.04 元,合计募集资金账户余
额为 510,455,081.21 元(上述余额均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
续费净额)。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正在有序进行中,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
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
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以增加
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广东万顺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
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且该等
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投资期限
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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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上述额度可以滚存使用。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广东万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六)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
围,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
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后实施。
(七)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有关法律文件。
五、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保本型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
性风险等投资风险,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协议、
合同。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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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
查,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广东万顺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
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是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所需流
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及广东万顺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
七、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8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万顺科技有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正常实施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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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
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以滚存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8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
东的利益。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本次事项。
(四)保荐机构
经核查,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及广东万顺在保证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正常实施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3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广东
万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保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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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决议》。
(二)《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决议》。
(三)《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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