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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色光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5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
了监事会职能。全体监事列席了所有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
决策、决定的研究,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维护公司利益,维护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改<北京蓝色
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部分条款的议
案》。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四)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相关承诺事项变更的
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
章程的议案》。

    (五)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7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7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8 年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薪
酬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未达行
权成就条件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取消授予股票期权(第二期)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项的议案》。

    (六)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9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
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八)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
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九)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
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十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
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向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对公司财务、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报告期内,监事
会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
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以及《公司
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
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
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
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款专用,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审批流程使用。对使用募集资金、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项目,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监事会审查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
司在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利益和有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不存在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2018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投资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定价依据公平、合理,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
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
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
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0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
制的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三、2019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依照自身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勤勉尽责履
行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的监督职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
况进行防控与监督,严格按照规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升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