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4-12
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17-036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权益分派方案审议等情况
1.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股本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
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58,321,299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
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
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
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3,558,321,299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4,269,985,558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4月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4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股份于2017年4月1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份过程
中产生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
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总数与本次转
增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4月18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70 其实
2 01*****503 沈友根
3 01*****008 陆丽丽
4 00*****400 鲍一青
5 00*****510 史佳
6 00*****015 陶涛
7 01*****965 左宏明
8 01*****044 程磊
9 00*****263 陆威
10 00*****797 曹薇
六、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7 年 4 月 18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08,018,075 25.52 181,603,615 1,089,621,690 25.5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650,303,224 74.48 530,060,644 3,180,363,868 74.48
三、股份总数 3,558,321,299 100.00 711,664,259 4,269,985,558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最新股本4,269,985,558股摊薄计算,2016年度
每股收益约为0.1672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
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公告。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咨询联系人:荣兴、杨浩、黄婉华
咨询电话:021-54660526
传真号码:021-54660501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