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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龙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9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17-059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00 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冯毅现场出席了会议,其他董
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毅先生主持,会议应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和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
财政部门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
用,故公司将相应的贴息冲减“财务费用”,调减“营业外收入”。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要
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比较数据不调整。故公司将相应政府补助金额从利润表“营
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
     除上述变化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无其他重大影响,也无需追溯调
整。
       经表决,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半年度报告》及《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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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经表决,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沈阳市天金龙油墨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天金龙主要业务为水性油墨生产。由于沈阳天金龙销售
增长乏力,固定成本较高,使得沈阳天金龙近年经营业绩不佳。因未能达到经营
目的,为整合公司业务,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公司拟注销沈阳天金龙,
相关业务将转移至北京市天虹油墨有限公司,相关资产负债在完成清算后由母公
司分配。
     沈阳天金龙注销完成后,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约为-274 万元。
     经表决,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武汉天龙油墨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天龙主要业务为水性油墨生产。由于武汉天龙销售增长
乏力,固定成本较高,使得武汉天龙近年经营业绩不佳。因未能达到经营目的,
为整合公司业务,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公司拟注销武汉天龙,相关业
务将转移至广东天龙油墨有限公司,相关资产负债在完成清算后由母公司分配。
     武汉天龙注销完成后,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约为-371 万元。
     经表决,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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