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19-057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 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通知情况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已于2019年4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三、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9年5月 23日(星期四)下午14:30始于广东省肇庆市金渡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 2019 年 5 月 23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管、 监事以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 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1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72,436,28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3.73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72,021,63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3.68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414,6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7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711,3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23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296,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17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414,6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571%。 五、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逐项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024,6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13%;反对 411,6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9459%;反对 411,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5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2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063,1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36%;反对 373,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1956%;反对 373,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80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063,1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36%;反对 373,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1956%;反对 373,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80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063,1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36%;反对 373,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1956%;反对 373,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80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经审计的<公司 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3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063,1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36%;反对 373,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1956%;反对 373,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80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063,1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36%;反对 373,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1956%;反对 373,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80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063,1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36%;反对 373,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8,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1956%;反对 373,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80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 书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4 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 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