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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兰信:关于与江苏扬子江船业集团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2018-03-16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18-032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苏扬子江船业集团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背景与基本情况
    信息技术的革命已经进入到所有产业领域,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也进入快
速发展态势,智能化也将成为船舶行业发展的必然结果。船舶智能化是《中国制
造 2025》的重点发展领域之一,国际海事组织(IMO)主推的“E-navigation”
战略也是以船舶智能化作为支撑,相关技术规则与标准日渐明晰,国际方面包括
中国船级社已设定清晰的规范指南,并设立特定智能船符号。在这样的背景下,
我们将成为船舶航行辅助避碰投入实船应用的先行者。
    江苏扬子江船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船业”或“甲方”)与北京海
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信”、“公司”或“乙方”)通过对
行业技术发展的深刻洞察,明确唯有通过差异化技术优势,建造出真正为客户带
来价值的智能船舶,中国船舶企业和配套设备厂商才有能力在全球复杂的竞争格
局中脱颖而出。
    基于明确的行业发展趋势与市场需求,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
经友好协商,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签署了《基于智能船与智能装备的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双方将积极协作,合力推动智能船装备标准制定、获
得权威船级社证书,推进造船企业从建造传统船舶向建造智能船迈进,推进船舶
工业转型升级。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扬子江船业是集造船及海洋工程制造为主业,金融投资、金属贸易、房地产
和航运及船舶租赁为补充的大型企业集团,为中国首家在新加坡上市的造船企业。
集团公司下辖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江苏扬子鑫福造船有限公司及江苏扬子
江船厂有限公司 3 家造船企业,在太仓建有海洋工程制造基地,在上海拥有两家
船舶设计公司。集团目前总资产超过 630 亿人民币,造船产量自 2009 年起连续
位居中国造船行业前 5 强。扬子江船业作为国内知名的船舶建造企业,2017 年
共签订订单 74 条,载重 526 万吨,占全国新接订单量 16.32%,处于国内领先地
位;目前手持订单为 123 条,载重 1075 万吨,占全国手持订单量 12.1%,位居
全国第一,世界第三。
    扬子江船业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本协议无需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宗旨
    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双方愿意积极协作,推动智能船装备标准
制定、获得权威船级社证书,推进造船企业从建造传统的船舶向建造智能船迈进,
推进船舶工业转型升级。
    (二)协议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承诺,从2018年起,未来三年,在甲方建造的船舶中优先选用乙方的智
能化装备,且每年采购目标不低于1亿元;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与船东沟通,使
得乙方的智能化产品满足船东的要求,推动船东积极使用智能装备;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承诺,优先向甲方提供智能船的装备,并承诺该装备满足相关船级社的
认证;在不增加甲方的造船成本的前提下,协助甲方进入智能化领域,提升船厂
竞争力;
    3、双方将在智能船领域深度合作,包括设立联合研究机构、探索智能船船
型,以及设立合资公司等。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海兰信作为中国智能航海的引领者,坚持技术创新,坚持实践创新,是国家
智能船专项的主要承担单位之一、中国智能船舶创新联盟的副理事长单位,以船
舶综合导航系统(INS)为基础研发出智能航行系统、以船舶远程监控管理系统
为基础研发出船岸通信、数据中心和数据挖掘及管理应用的信息集成平台,均是
智能船的关键系统,并将在今年完成交付,实现在 40 万吨的 VLOC 船舶上的首次
智能化应用。本协议签署后,与全国实力雄厚的扬子江船业携手,发挥各自特长
优势,共同开发具有智能属性的下一代高附加值船舶,以技术领先性和双方在行
业内的影响力,快速推进实船立项、建造、实践、改良,推出第一代满足国际标
准认证的智能船,并以此服务全球知名船东,巩固双方在船舶智能化领域的领军
企业地位;随着项目进度的深化,预计将引入更多合作方加盟。
    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对公司当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可能产
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尚具有不确定性。
    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扬子江船业
形成业务依赖。



五、重大风险提示
    1、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限售股份即
将解除限售或减持的风险;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编号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后续进展
1      公 司 与 江 苏 扬 2015 年 8 与扬子江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至今,公
       子 江 船 业 集 团 月19日    司与对方在业务上紧密合作,实现产品多
       公司签订的《战              次销售,包括海兰信INS(综合导航系统)、
       略合作协议》                单品VDR、电子海图、雷达、自动舵以及
                                   OEM通信、ROCKSON船舶综合机舱监控
                                   报警系统和船舶电子集成系统等产品。
2      公 司 与 天 津 市 2017 年 6 基于天津市的海洋规划与涉海客户需求进
       海上搜救中心、 月12日      行整体方案设计与实施论证。
       三亚海兰寰宇
       海洋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签订
       的三方《合作框
       架协议》
3      公     司   与 2017 年 12 协议签署后,已经联手合作在某全球招标
       Speedcast   、 月5日       项目中竞标成功,赢得了批量化订单,后
       Cobham 签 订 的            续将深度合作共同攻克国际项目。
       三方《战略协
       议》
4      公 司 与 中 船 电 2017 年 12 海油能源下属中海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
       科、海油能源、 月6日       完成对三亚寰宇的战略入股,并已完成工
       海信院、遥感所             商登记;海信院已完成《股权转让协议》
       签订的五方《战             的签署,正在办理股权变更。
       略协议》


    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为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合作目标,该协议所
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商务合同。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江苏扬子江船业集团公司签订的《基于智能船与智能装备的合作
协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