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童保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童为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童为民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2011.12.3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1,094,468,556.71 1,060,449,634.97 3.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910,194,867.01 876,017,323.45 3.9% (元) 股本(股) 156,000,000.00 104,000,000.00 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5.83 8.42 -30.76% (元/股) 2012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3,169,893.80 1,177.9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28 833.33% (元/股) 2012 年 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2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82,083,538.38 39.89% 439,531,773.54 33.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4,724,142.13 38.79% 54,977,543.55 25.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45.45% 0.35 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 45.45% 0.35 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4% 30.48% 6.16% 18.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2.7% 30.43% 6.11% 20.75% 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 项目 说明 额(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9,536.1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580,000.00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 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915.4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5,885.51 所得税影响额 -98,445.12 合计 512,290.12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 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涉及金额(元) 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7,774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数量 种类 数量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 3,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900,000 三户 刘赞 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 2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周松文 2,285,023 人民币普通股 2,285,023 蔡兰儒 1,933,350 人民币普通股 1,933,350 任爱云 1,655,453 人民币普通股 1,655,453 黄海鱼 1,501,135 人民币普通股 1,501,135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程 1,1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20,000 泰(二期)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程 1,0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80,000 泰资本增值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谢华 958,000 人民币普通股 958,000 彭萍嫦 935,100 人民币普通股 935,100 股东情况的说明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江西三川集团有 2013 年 3 月 26 66,150,000 66,150,000 首发承诺 限公司 日 2013 年 3 月 26 童保华 9,135,000 9,135,000 首发承诺 日 2013 年 3 月 26 李强祖 3,000,000 3,000,000 首发承诺 日 2013 年 3 月 26 孔华卿 2,700,000 2,700,000 首发承诺 日 2013 年 3 月 26 罗安保 2,400,000 2,400,000 首发承诺 日 2013 年 3 月 26 朱 伟 1,500,000 1,500,000 首发承诺 日 2013 年 3 月 26 罗友正 1,200,000 1,200,000 首发承诺 日 2013 年 3 月 26 严国勇 900,000 900,000 首发承诺 日 2013 年 3 月 26 吴雪松 900,000 900,000 首发承诺 日 2013 年 3 月 26 宋财华 900,000 900,000 首发承诺 日 2013 年 3 月 26 黄承明 900,000 900,000 首发承诺 日 2013 年 3 月 26 余晓庆 900,000 900,000 首发承诺 日 合计 90,585,000 90,585,000 --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与原因说明 3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1、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45.8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销售规模的扩大以及公司针对部分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实施了更为宽松 的信用政策。 2、预付账款较年初大幅增长211.35%,主要是公司为积极推进余江自来水公司的收购项目预付项目前期费用以及预付 部分水工产业园项目工程款。 3、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长1014.80%,系公司报告期收购鹰潭自来水公司24%的股权所致。 4、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1993.35%,主要是报告期水工产业园项目全面开工建设所致。 5、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下降30.74%,主要是费用按期摊销所致。 6、预收款项较年初增长58.21%,主要是因订单增长,预收货款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长51.82%,主要是公司产量增长,销售增长,预提员工薪酬相应增长所致。 8、应交税费较年初增长89.38%,主要是公司报告期销售大幅增长,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相应增长。 9、其他应付款较年初下降85.23%,主要是报告期支付浙江甬岭供水设备有限公司购买温岭甬岭水表有限公司51%股权 3,824万元所致。 10、股本较年初增长50%,系报告期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市场,各主要产品产销大幅增长,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3.92%。 2、由于营业收入增长33.92%,相应营业成本增长34.11%。 3、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59.54%,主要是销售规模扩大相应营业税金增长以及公司采取措施降低采购库存,相应增 值税进项税金减少,应交增值税增长导致随增值税的附加税增长。 4、销售费用同比增长36.03%,主要是公司实施积极的销售政策,销售增长相应销售提成、运输、招投标费、广告宣传 以及业务费用大幅增长。 5、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实施积极的销售政策,充分利用优势,针对重点产品、优质客户有选择性的授予或放宽了信用 期限,应收账款有所增加,导致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76.41%。 6、投资收益同比大幅增加,系公司参股的鹰潭自来水公司达到预期盈利,公司实现投资收益所致。 7、营业外收入同比下降56.37%,主要是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下降。 8、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61.07%,主要是偶发的其他支出事项同比减少。 9、所得税费用同比上升52.2%,主要是公司及子公司利润总额的增长,以及各公司所得税率不同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及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177.97%,主要是销售增长导致的销售收现增长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125.02%,主要是报告期水工产业园项目的建设投入,以及支付甬岭水表收购 款、支付鹰潭供水公司股权收购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出,同比下降92.42%,主要是子公司报告期取得银行借款所致。 4、汇率变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同比下降40.88%,主要是公司加强了外汇管理,择期结汇,降低了汇兑损失。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报告期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受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以及国际经济形势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的影响,公司国内、国际市场面临巨大压力。 公司董事会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坚持务实、创变的企业精神,审时度势,努力发掘和运用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凝心聚力, 在危机中不断发掘和探寻发展机遇,拓展公司发展空间,努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9.89%,营业利润同比增长46.77%,2012年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3,953.18万 元,同比增长33.92%;实现营业利润7,173.61万元,同比增长38.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497.75万元,同比 增长25.41%。 二、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按照公司战略部署,2012年公司继续遵循以市场为导向,以市场营销为依托,突出技术开发和新产品研发,进行产品线 梳理,以智能成表、不锈钢水表、H4000P工业大表为主导进行深度研发和推广,实现公司产品向智能化、环保化、计量精确 化方向转型与发展。 计量仪表的智能化,是城市供水行业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光电直读式智能远传水表、IC卡式智能水表实 现了稳健发展,产销量逐步提高;公司自主研发的超声波水表、与龙芯中科技术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水气热计(测)量通 用芯片设计及产品化项目”进展顺利,各阶段研发成果均达到预期目标,在智能水表的技术研发上基本实现了生产一代、研 发一代、储存一代,为公司战略转型与可持续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建立健全营销战略,充分调动和发挥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实践中完善并不断拓展营销模式和市场渠道是公司 发展的重中之重。报告期内,为充分实施战略发展目标,公司针对重点产品发展方向全面刷新了营销战略与策略,对不同产 品的营销策略、营销模式、激励政策进行了调整。新设了湖南、安徽、湖北、山西营销办事处,持续加大营销资源的投入与 优化组合,精耕细作,使之不断适应市场的变化,保证公司经营的发展。 4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三、未来发展展望 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在较长时期内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备不少有利条件。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 现代化快速推进,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国家民生政策及民生工程的实施,蕴藏着巨大的需求潜力,公司智能水表、不 锈钢环保型水表、H4000P系列工业大表、热量表以及相关水工产品具有非常广阔的市场前景。 面对未来,公司确立了紧紧围绕水做事业的战略发展方向,实施“水工+水务”的战略发展模式。在水工产品方面以智能水 表、环保型不锈钢水表、高精度工业大表为主导,积极开发计量和管网智能服务系统,致力成为国内乃致国际智能环保水工 产品制造和系统服务集成供应商;在水务方面,以收购自来水公司为突破口,涉足水务运营,逐步成为水务运营商,紧紧围 绕水做事业,倡导绿色环保,提升水质,改善民生,同时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时 承诺期 履行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间 限 情况 股改承诺 浙江甬岭供水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与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签订的《关于温岭甬岭水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 1、以 1,180 万元为基数,甬岭水表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经具有 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环比 增长 20%。 2、如果甬岭水表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净利 收购报告书 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下同)3 年累计未达到乙方承诺业绩指标,则乙 浙江甬岭 2012 年 未到 或权益变动 方对甲方给予现金补偿,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承诺净利润-实际实现 供水设备 至 2014 履行 报告书中所 净利润)×12.7×51%。 有限公司 年 期 作承诺 3、如果发生前款情形的投资补偿,乙方应自甬岭水表 2014 年审计报 告出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向甲方支付;如乙方不支付或不能支 付,则乙方全体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4、本次股权转让承诺的利润补偿期限届满前不转让其持有的甬岭水 表 49%股权,且乙方全体股东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乙方股权;若出现需要实 施利润补偿的情形,则在利润补偿实施完毕前不得转让,且乙方全体股东 亦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乙方股权。 资产置换时 所作承诺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江西三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川集团”)承诺:截至承诺出具 截至 日不存在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有偿拆借、无偿拆借、要求三川股份 2012 为三川集团及三川集团控制公司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年9月 占用公司资金且未清偿的情形;于承诺函出具之后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 30 日, 不限于有偿拆借、无偿拆借、要求三川股份为三川集团及三川集团控制公 上述 司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占用三川股份资金。李建林、 全体 李强祖共同承诺:截至承诺函出具日,承诺人李建林及李强祖均不存在以 承诺 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有偿拆借、无偿拆借)占用三川股份资金的情形; 人严 发行时所作 见承诺内 承诺于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有偿拆借、无偿拆 格信 承诺 容 借)占用三川股份资金;承诺确保利用对三川集团的控制地位,阻止三川 守承 集团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有偿拆借、无偿拆借、要求三川股份为三 诺,未 川集团及其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占用三川股份 出现 资金。 违反 (二)关于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 上述 承诺 1、本公司主要股东三川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同业竞 的情 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控股股东三川集团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 况 诺函。 三川集团承诺:本公司目前没有对与三川股份相同或相近业务的 企业进行投资或控制,且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三川股份 5%以上股份期间, 5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本公司不对任何与三川股份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 进行控制。 (1)三川集团自身将不从事与三川股份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 的投资,不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三川股份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司、分 公司等经营性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 经营、发展任何与三川股份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 他任何活动,以避免与三川股份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 的业务竞争。 (2)无论是由三川集团自身研究开发的、或从国外引进、或与他人 合作开发的与三川股份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三川股份均有 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 (3)三川集团如拟出售与三川股份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 业务或权益,三川股份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三川集团承诺在出售或转让 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三川股份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 条件。 (4)如三川股份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三川集团承诺将不 与三川股份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三川股份拓展后的 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三川集团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三 川股份的竞争:A 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B 停止经营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C 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 入三川股份;D 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E 采取其 他对维护三川股份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 (5)三川集团确认,上述承诺适用于三川集团已控制或未来控制(包 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除三川股份及其控股子企业以外的其他子企业。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为避免同业竞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建林、童保华、李强祖、宋财华、吴雪松均出具了避 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以上人员均承诺:本人及配偶、父母及配偶之父母、 子女及子女之配偶、子女配偶之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之兄弟姐 妹目前没有对任何与三川股份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 控制或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三川股份 5%以上股份期间 或担任三川股份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期间,不再对任何与三川股份从事相同 或相近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控制或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并尽力阻止 配偶、父母及配偶之父母、子女及子女之配偶、子女配偶之父母、兄弟姐 妹及其配偶、配偶之兄弟姐妹对任何与三川股份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其 他企业进行投资、控制或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1)承诺自身并确保本人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下文中“控 制”均指“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企业不会从事与三川股份生产经营有相 同或类似业务的投资,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从事与三川股份有相同或类似 业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 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三川股份业务直接或可能竞争的业务、 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三川股份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 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2)无论是由本人自身或本人控制的企业研究开发的、或从国外引 进、或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三川股份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 三川股份均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 (3)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如拟出售与三川股份生产、经营相关的 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三川股份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承诺自 身、并保证本人控制的企业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业务或权益时给予三 川股份的条件不逊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4)如三川股份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承诺不控制(包 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与三川股份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的企业; 若出现可能与三川股份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按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三川股份的竞争:A 确保本人控制的企业停止生 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B 确保本人控制的企业停止经营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C 自身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相竞争的资产、 业务或权益以合法方式置入三川股份;D 确保本人控制的企业将相竞争的 6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E 采取其他对维护三川股份权益有利的行动 以消除同业竞争。 (5)本人确认,尽力促使配偶、父母及配偶之父母、子女及子女之 配偶、子女配偶之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之兄弟姐妹遵守上述承 诺。 (三)发行上市后的股权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三川集团和实际控制人李建林、李强祖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外的公司发起人股东童保华、罗安保、罗友正、吴雪松、宋财华、孔华卿、 朱伟、严国勇、黄承明、余晓庆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李强祖、童保华、宋财华、吴雪松、罗安保、罗友正、李桂英承诺:除上 述锁定期限制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 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李强祖、童保华的关联人员李 建林、胡风云、童英承诺:在其关联人员李强祖、童保华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所持的公司股份。 (四)控股股东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三川集团承诺:1、三川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后三年,本 集团每年均向三川股份股东大会提交有关分红的议案,提议现金分红比例 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 30%;2、本集团于三川股份股东大会审议 分红议案时投赞成票。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 √ 是 □ 否 □ 不适用 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计 划 是否就导致 的同业竞争 和关联交易 √ 是 □ 否 □ 不适用 问题作出承 诺 承诺的解决 期限 解决方式 承诺的履行 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上述全体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1,281.73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54.9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7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 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01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160.8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93%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本报告期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目 本报告期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资总额 累计投入 实现的效 资金投向 (含部分 投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1) 金额(2) 益 变更) (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1 年 年产 1 万吨管材项目 否 2,581 2,581 2,475.99 95.93% 02 月 28 19.39 不适用 否 日 2011 年 年产 15 万台工业水表 是 3,019 1,463.5 388.69 857.87 58.62% 12 月 31 51.71 不适用 否 项目 日 2011 年 年产 200 万台智能表 否 7,508 7,508 794.98 4,596.75 61.22% 06 月 30 2,534.33 不适用 否 日 2011 年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否 2,061 2,061 327.56 405.23 19.66% 12 月 31 0 不适用 否 日 2010 年 年产 300 万台水表合 否 2,000 2,000 0 1,080 54% 12 月 31 229.52 不适用 否 资项目 日 2011 年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否 3,001.5 3,001.5 0 943.81 31.44% 06 月 30 0 不适用 否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0,170.5 18,615 1,511.23 10,359.65 - - 2,834.95 - - 超募资金投向 2011 年 1、购置建设与发展用 否 2,695.68 2,695.68 0 2,695.68 100% 03 月 31 不适用 否 地 日 2012 年 2、不锈钢水表项目 否 4,963.62 4,963.62 78.69 724.05 14.58% 12 月 31 不适用 否 日 2011 年 3、受让甬岭水表 51% 否 7,650 7,650 765 7,650 100% 12 月 31 601.05 不适用 否 股权 日 2012 年 4、受让鹰潭供水 24% 否 2,731.5 2,731.5 0 2,731.5 100% 06 月 30 156.83 不适用 否 股权 日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1,500 1,500 0 1,500 1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6,500 6,500 0 6,500 1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6,040.8 26,040.8 843.69 21,801.23 - - 757.88 - - 合计 - 46,211.3 44,655.8 2,354.92 32,160.88 - - 3,592.83 - - 1、公司“年产 200 万台智能水表项目”,原计划全部在公司总部经营区域预留的土地上实施,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划在 2011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公司总部经营区域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的土地,除已建成厂房的厂区外,全部变更为商业用地。为此,为适应公司当前建设与今后发展需 (分具体项目) 要,公司已在鹰潭市龙岗新区购置建设与发展用地 421.2 亩,以建成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生产区 域集中、配套工程完善的水工产业基地。出于加强公司整体规划和一体化管理考虑,公司拟将“年产 8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200 万台智能水表项目”尚未投资建设的部分建设内容变更到上述地点实施,目前该项目正在实施 中。 2、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原计划分别在哈尔滨、郑州、上海、昆明、西安及广州新建东北、 华北、华东、西南、西北及华南地区营销分公司。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在郑州、西安建立了营销 分支机构,其余区域的营销网络建设正在积极进行中。造成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主要原因是:面 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及市场竞争,公司营销分支机构的布局需根据战略规划统一调整部署,另外营销 管理人才招聘培养、营销队伍建设、项目选址的确定等方面均需较长时间,对此公司采取了较为稳 健的建设步骤,集中现有力量,重点建设成熟项目,取得成功经验后再全面实施,力争用好项目建 设资金、早日完善营销网络,实现公司的稳健发展。 3、公司“年产 15 万台工业水表项目”用途变更为“对外投资设立合资经营企业”,拟投入资金额 变更为 1463.5 万元(原项目投资额 3019 万元)。公司经与德国 Elster Asia Gmbll(埃尔斯特亚洲有限 公司)合作,已共同设立了江西三川埃尔斯特水表有限公司,目前该项目正在实施中。 4、公司“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在公司总部经营区域预留的土地上实施,因城市总体规划调整, 原计划“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已经不能用于该项目建设。为此,公司在鹰 潭市龙岗新区另行购置土地 421.2 亩,并决定将募集资金项目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至该址,致使该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实施完成。目前,该项目正在实施中。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未发生重大变化 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700.0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1,281.73 万元,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扣除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需求 18,615.00 万元(变更后),超额募集资金为 42,666.73 万元。截至 2012 年 及使用进展情况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21,801.23 万元,其中:1,500.00 万元归还银行借款、6,5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695.68 万元购买建设发展用地、7,650.00 万元受让甬岭水表 51%股权、 2,731.50 万元受让鹰潭供水 24%股权及 724.05 万元建设不锈钢水表项目。超募资金余额为 20,866.55 万元。 √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1、公司“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在公司总部经营区域预留的土地上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号:鹰国用(2009)第 2218 号),“年产 15 万台工业水表项目”原计划在鹰潭市龙岗新区余国用(2009) 第 G-4-004 号地块实施。因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原计划“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用地调整为商业用 地,已经不能用于该项目建设。为此,公司在鹰潭市龙岗新区另行购置土地 421.2 亩,并决定将募 集资金项目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年产 15 万台工业水表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该址。2010 年 9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 施地点变更情况 案》,公司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 2、公司“年产 200 万台智能水表项目”原计划全部在公司总部经营区域预留的土地上实施(国有土 地使用权证号为:鹰国用(2009)第 2218 号) ,由于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公司总部经营区域的土地, 除已建成厂房的厂区外,全部变更为商业用地。为此,为适应公司当前建设与今后发展需要,公司 已在鹰潭市龙岗新区购置建设与发展用地 421.2 亩,以建成功能齐全、设施完备、生产区域集中、 配套工程完善的水工产业基地。出于加强公司整体规划和一体化管理考虑,公司拟将“年产 200 万台 智能水表项目”尚未投资建设的部分建设内容变更到上述地点实施。2011 年 7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对 该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201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施方式调整情况 原“年产 15 万台工业水表项目”变更为“对外投资设立合资经营企业”,拟投入资金额为 1463.5 万元 (原项目投资额 3019 万元)。2011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上述议案。 √ 适用 □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以募集资金 52,979,683.27 元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 适用 √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9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 适用 □ 不适用 1、年产 1 万吨管材项目已实施完成,截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20.35 万 元(含利息收入),结余金额占承诺投入总额的 4.66%,属预算正常差异。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2、年产 300 万台水表合资项目已实施完毕,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963.29 万元(含利息收入),结余金额占承诺投入总额的 48.16%。结余原因为:该项目预算时间较早,实 际实施时由于技术进步及市场变化等因素,节省了建设工程和设备购置投资,同时由于公司本着励 行节约的原则,在其他设施及费用方面节省了部分费用,导致该项目资金节余较大。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所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以定期存单方式存储。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情况 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章程中对股利的分配原则、决策程序和机制作出了相应规定: 1、分配原则、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计划等拟定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后分别提 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同时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董事会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并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后,形成专项决议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3)公司因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等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 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以及预期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 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4)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公司自身经 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 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 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5)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 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 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当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 序是否合规和透明。公告期盈利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的,还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并说明留存资金的用途。 2、利润分配的形式、条件与实施: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按年 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上,公司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情况下,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情况: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 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利润分配的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 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0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自 2010 年 3 月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分红标准和比例 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切实履行职责,对分配方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发表意 见及诉求,公司以详细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并安排专人负责中小股东的参会接待工作,在讨论分配方案 的过程中充分听取参会中小股东的意见,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证监会进一步细化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 指导性意见,公司将充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广大投资者的意愿,不断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继续保持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回报广大的投资者。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 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