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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川智慧: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5-08  

						证券代码:300066            证券简称:三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8-027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0,033,262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
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297               江西三川集团有限公司

    2     010****537                      李建林

    3     012****090                      童保华

    4     089****997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5     010****195                      李强祖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3日至登记日:2018年5月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黄倩
   咨询电话:0701-6318005       传真电话:0701-6318013
    特此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