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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川智慧: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6-29  

						证券代码:300066               证券简称:三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8-040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建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1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04,190,7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4783%,其中:以现场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
理人)共 1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04,140,7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4735%;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 5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48%。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 504,190,7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00%;反对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弃权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指派邓鸿成律师、严磊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