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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川智慧: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2019-05-18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专项
意见:
    一、关于补选刘书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1、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
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
名人本人同意。
    2、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
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
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提名刘书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
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并同意将《关于补选刘书
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李汉国           夏敏仁


                                                        2019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