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安诺其 股票代码:300067 信息披露义务人:纪立军 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881号 一致行动人:张烈寅 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881号 股权变动性质:主要由于安诺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 签署日期: 2017年12月4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诺其”、“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诺其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股权变动系因增持部分安诺其股票及安诺其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合计减 少超过 5%,从而导致本次权益变动。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纪立军 一致行动人 指 张烈寅 公司、上市公司、安 指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诺其 董事会 指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超过五名特定对象非公 指 开发行 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比例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变动而被动减少的行为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准则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纪立军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否 的居留权 2、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姓名 张烈寅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否 的居留权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不是海关失 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 纪立军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烈寅为纪立军之配偶,二人构成一致 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由于期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部分安诺其股票及安诺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和非公开发行股票,一致行动人减持部分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 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2010 年 4 月 21 日,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07,000,000 股,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为 48,024,24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4.88%,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为 7,696,9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7.19%,二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55,721,17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52.08%。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变更为 727,544,928 股,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为 277,159,7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8.10%,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为 39,534,3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5.43%,二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316,694,04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43.53%。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部分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增加,一致行动 人减持部分股票,使得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均发生变 动。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6 (1)201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的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公司 201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7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 5,350 万股。201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 派方案,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60,500,0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由 48,024,245 股增加至 72,036,367 股,持股比例不变,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由 7,696,933 增加至 11,545,400 股,持股比例不变,二人合计持股数量由 316,694,044 增加至 83,581,767 股,持股比例不变。 (2)2013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的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海安诺其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2013 年 12 月 27 日,首次授予的 306.6 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2013 年 12 月 31 日,该部分股票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63,566,0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44.88%下降至 44.04%,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 由 7.19%下降至 7.06%,二人合计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52.08 下降至 51.10%。 (3)201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3,56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201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27,132,000 股,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由 72,036,367 股增加至 144,072,734 股,持股比例不变,一致行 动人持股数量由 11,545,400 股增加至 23,090,800 股,持股比例不变,二人合计持股数 量由 83,581,767 增加至 167,163,534 股,持股比例不变。 (4)2014 年 12 月 24 日,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92 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 完成;2014 年 12 月 30 日,该部分股票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28,052,000 股,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44.04%下降至 43.92%,一致行动人持股数 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7.06%下降至 7.04%,二人合计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51.10% 下降至 50.96%。 (5)2015 年 1 月 15 日,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集中行权 1,110,000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29,162,0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43.92%下降至 43.77%,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7.04%下降至 7.02%, 二人合计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50.96%下降至 50.78%。 7 (6)2015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29,162,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201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26,659,2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由 144,072,734 增加至 230,516,375 股,持 股比例不变,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由 23,090,800 增加至 36,945,280 股,持股比例不变, 二人合计持股数量由 167,163,534 增加至 267,461,655 股,持股比例不变。 (7)2015 年 5 月 21 日,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4,000,000 股,持股数量由 36,945,280 股减少至 32,945,280 股,持股比例由 7.02%下降至 6.26%,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二人合计持股数量由 267,461,655 减 少至 263,461,655 股,持股比例由 50.78%下降至 50.03%。 (8)2015 年 7 月 2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票 450,049 股,持股数量由 230,516,375 股增加至 230,926,424 股,持股比例由 43.77% 增加至 43.86%,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二人合计持股数量由 263,461,655 股增加至 263,911,704 股,持股比例由 50.03%增加至 50.11%。 (9)2016 年 8 月 1 日公司已完成回购注销首期股权激励计划中姬海涛、汤晓飞、 聂红斌所获授的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合计 284,800 股;首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期及预留部分第一期截至 2016 年 8 月 1 日前股票期权已行权 1,788,600 股,公司 总股本增加至 528,163,0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43.86%下 降至 43.73%,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6.26%下降至 6.24%,二人合计 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50.11%下降至 49.97%。 (10)2016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2016 年 9 月 13 日,首次授予的 1426.4 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2016 年 9 月 14 日,该部分股票上市。首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部分第一期自 2016 年 8 月 2 日至 2016 年 9 月 13 日股票期权已行权 172,400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42,599,4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43.73%下降至 42.57%, 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6.24%下降至 6.07%,二人合计持股数量不变, 持股比例由 49.97%下降至 48.64%。 (11)2017 年 2 月 23 日公司已完成回购注销首期股权激励计划中潘姣娥等 4 人以 8 及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高滢等 2 人所获授的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合计所获 授的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合计 158,560 股;首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 留部分第一期自 2016 年 9 月 14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3 日股票期权已行权 749,400 股; 首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及预留部分第二期股票期权至 2017 年 2 月 23 日已 行权 885,900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544,076,14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 持股比例由 42.57%下降至 42.45%,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6.07%下 降至 6.06%,二人合计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48.64%下降至 48.51%。 (12)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44,076,14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2 股。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司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总股本 增 加 至 652,891,368 股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持 股 数 量 由 230,926,424 股 增 加 至 277,159,708 股,持股比例不变,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由 32,945,280 增加至 39,534,336 股,持股比例不变,二人合计持股数量由 263,911,704 股增加至 316,694,044 股,持股 比例不变。 (13)2017 年 7 月 13 日,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暂缓授予的 30 万股限 制性股票登记完成,该部分股票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上市;2017 年 7 月 20 日,预留 授予的 120 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该部分股票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上市;首期股 权激励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及预留部分第二期自 2017 年 2 月 24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 日股票期权已行权 1,153,560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655,544,928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42.45%下降至 42.28%,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 比例由 6.06%下降至 6.03%,二人合计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48.51%下降至 48.31%。 (1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37 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72,000,000 股,全部为新股发行。2017 年 12 月 1 日,公司完成该部分股票 登记;2017 年 12 月 4 日,该部分股票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727,544,928 股,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42.28%下降至 38.10%,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 不变,持股比例由 6.03%下降至 5.43%,二人合计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48.31% 9 下降至 43.5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为 277,159,708 股, 占公司总股本 38.10%;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 125,403,7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45.2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7.24%。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他信息 1、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长外,还担任烟台安诺其纺织材料有限 公司、东营安诺其纺织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安诺其助剂有限公司、江苏安诺其化工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安诺其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七彩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其任职期间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3 年没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3、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符 合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纪立军 签字: 2017年12月4日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安诺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含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海安诺其 集团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 号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安诺其 股票代码 300067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纪立军 上海市青浦区崧华路 881 号 册地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因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非公开 发行股票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 55,721,178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52.0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变动数量: 260,972,866 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8.5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 是 □ 否 √ 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是 □ 否 □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是 □ 否 □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 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 □ 否 □√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 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 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纪立军 签字: 2017年12月4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