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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诺其: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04-24  

						证券代码:300067               证券简称:安诺其               公告编号:2018-044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重大事项,经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安诺其,证券代码:300067)自

2018 年 2 月 1 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2018 年 2 月 22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公司已分别于 2018 年 2 月 1 日、2018 年 2 月 7 日、2018 年 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和《关

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及《关于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

    2018 年 2 月 26 日,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方式收购

吴贤良等 7 名自然人股东所持有盐城东吴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东吴”或“标

的公司”)100%股权,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2 月 27 日

(星期二)开市起按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司已分别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2018 年 3

月 5 日、2018 年 3 月 12 日、2018 年 3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关于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8)。由于未能在首次停牌后 1 个月内(2018 年 3 月 26 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了延期复牌,公司已分别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2018 年 3

月 28 日、2018 年 4 月 4 日、2018 年 4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关

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

作。但由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具体内容仍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预

计无法在首次停牌后 2 个月内(2018 年 4 月 26 日前)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者

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22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

务》的规定,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

自 2018 年 4 月 26 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盐城东吴 100%股权,标的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盐城东吴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星光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3 年 11 月 0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27720377786

    住所:滨海县滨淮镇头罾村(沿海化工园区内)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生产(阳离子染料、有机颜料按《批准书》和《危险化学品建

设项目设立安全许可意见书》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吴贤良,持有标的公司 46.5%的股权,为标的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

    (二)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方式收购盐城东吴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

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具体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具体方案以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的方案为准。

    (三)与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正积极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的具体内容进行沟通、协商、论证,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已与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签订了《合作备忘录》、《交易框架协议》和《保

密协议》,但尚未就本次交易签署任何正式协议。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仍存
在一定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北京中伦律师事务

所,审计机构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为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

进行中。

    (五)审批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相关工作完

成后仍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批。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延期复牌的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包括会同

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展开尽职调查与实地走访、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进行沟通协商等。

同时,公司在停牌期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

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涉及的核心内容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

善,标的公司的全面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

    为确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本次

交易事项的顺利完成,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创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 22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安诺其,证券代码:300067)自 2018 年 4 月 26 日(星期四)

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的时间预计不超过 1 个月。

    三、预计复牌时间及后续工作安排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作,

公司承诺争取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的要求披露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预案或者报告书并申请股票复牌。

    如公司预计无法在停牌后 3 个月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者报告书,但拟继

续推进的,公司将根据交易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在议

案通过之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若公司未提出继续停牌申请或者继续停牌

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将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
票复牌但决定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每 10 个交

易日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公司承诺自股票

复牌之日起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