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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诺其: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18-07-13  

						证券代码:300067              证券简称:安诺其              公告编号:2018-082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诺其”)本次回购注

销前公司总股本为 726,916,368 股,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总数为 7,249,520 股,占回购

前公司总股本的 0.997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719,666,848 股。

    2、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共涉及 231 人,回购注销的股份总数为 7,249,520 股。其中:

首次及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 218 人,其中 213 人因 2017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锁条件予以回购注销,5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而丧失激励资格,回购数量共计为 6,629,520 股,回购价格为 3.775 元/股;预留授予的

激励对象 13 人,其中 12 人因 2017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锁条件予以回购注销,1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丧失激励资格,

回购数量共计为 620,000 股,回购价格为 3.04 元/股。

    3、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

购注销。

    一、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上海

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安诺

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2、201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查<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6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安诺

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安诺其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6年8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236 人,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为1426.4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公司已于2016年9月12日完成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

工作。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的公告》(2016-071)。

    6、2016年12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赵于、高滢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二人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17年2月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并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17-008)。

    7、2017年6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向首次授予部分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8、2017年8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

锁的议案》、《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股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注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9、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
司于2017年9月1日发布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

2017年9月4日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

市流通。

    10、2017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股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崔田、詹樟林等14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

董事会同意对上述1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13,2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1、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

司已于2017年12月26日完成郭在飞、崔田、詹樟林等17人持有的733,200股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注销,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17-114)。

    12、2018年6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暂缓授予的部分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暂缓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3、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

司于2018年6月20日发布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暂缓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

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2018年6月25日该部分

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情况

    1、回购注销股份数量

    2018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暂缓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陆梅、王乐明等5名激励对象离职及

2017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锁条

件,董事会同意对涉及的21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629,520

股进行回购注销。

    2018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激励对象赵江平离职及2017年度公司层面

业绩未达到《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锁条件,董事会同意对涉

及的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总数为7,249,520股。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7年4月1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4,076,14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元人民币,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2017

年4月28日,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6,916,368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2018年5月30日,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

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

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

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4.61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4.61-0.02)÷(1-0.2)-0.05=3.775元/股。

    (2)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3.825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3.825-0.05=3.775元/股。

    (3)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3.09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3.09-0.05=3.04元/股。

    3、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前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726,916,368 股 ,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7,249,520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997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

为719,666,848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94,696,611        40.54      -7,249,520     287,447,091       39.94
   高管锁定股         210,052,451        28.90                     210,052,451       29.19
   首发后限售股        72,000,000         9.90                      72,000,000       1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12,644,160         1.74      -7,249,520       5,394,640        0.7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32,219,757        59.46                     432,219,757       60.06
三、股份总数          726,916,368       100.00      -7,249,520     719,666,848      100.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

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

最大价值。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股权激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