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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诺其: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019-10-10  

						证券代码:300067              证券简称:安诺其             公告编号:2019-094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

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将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届满,公司不再进行回购股份,公司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回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1、2018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20)。2018 年 11 月 2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18-122)。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129)。2019 年 1 月 3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2019 年 2 月 2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2019 年 3 月 5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2019 年 4 月 3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2019 年 5 月 7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2019 年 6 月 4 日,公司公告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2019 年 7 月 2 日,公司公告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2019 年 8 月 2 日,公司公

告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2019 年 8 月 7 日,公

司公告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
2019 年 9 月 3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

具 体内容 请详见 公司披 露在中 国证监 会指 定的创 业板信 息披露 网站巨 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1,130,55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19%,最高成交价为

5.0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9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50,040,180.53 元(不含交易费

用)。

    3、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公司 2018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调整回

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

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已经实施完毕。

    4、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

    5、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

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次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前一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如下:

    1、2019 年 7 月 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公司董事徐长进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77,835 股,公司董事王敬敏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 316,156 股,公司财务总监郑强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226,668 股。

    2、公司董事徐长进先生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至 2019 年 9 月 18 日期间以集中竞

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77,835 股,公司财务总监郑强先生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至

2019 年 9 月 17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26,668 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

划实施完毕公告》(2019-090)。
    3、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情况符合回购方案中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情况外,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

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次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273,746,494            29.31%   273,746,494          29.3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60,083,870            70.69%   660,083,870          70.69%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00%    11,130,552           1.19%

总股本                    933,830,364          100.00%    933,830,364         100.00%

    四、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工持股计划、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其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

持股计划的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低于(含)人民币 2,500

万元;用于注销的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低于(含)人

民币 2,500 万元。公司将尽快确定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依法予以

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的具体数量,届时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回购股份过户/注销之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五、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回购细则》

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18 年 10 月 30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累计成交量为 15,067,229 股。因此,根据《回购细则》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最大

回购股份数量不得超过 15,067,229 股的 25%,即 3,766,807 股。

    4、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

    公司将依法适时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及数量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