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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都电源: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02-01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浙
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通过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朱保义先生及王莹娇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提名朱保义先生、王莹娇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2、通过对拟聘任副总经理朱保义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的
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朱保义先生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聘任朱保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衣宝廉 汪祥耀 张建华
                                                            2018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