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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聚环保:关于“14三聚债”赎回结果暨摘牌公告2017-03-13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17-014
债券代码:112200          债券简称:14三聚债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4三聚债”赎回结果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赎回登记日:2017年3月10日
     赎回数量:人民币5亿元(5,000,000张)
     赎回兑付本息总金额:人民币542,500,000元
     赎回资金到账日:2017年3月13日
     公司债摘牌日:2017年3月13日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

     2、核准情况: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224 号文件核准发
行

     3、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14 三聚债”,债券代码“112200”

     4、发行规模:人民币 5 亿元。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 8.50%。

     6、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计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
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面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券登记日收市时
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
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
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金额的本金。

    8、起息日:起息日为 2014 年 3 月 11 日。

    9、付息日: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3 月 11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5 年至 2017 年的 3 月 11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
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5 年至 2017 年的 3 月 11 日(如遇法定及
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另计息)。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3 月 11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7 年 3 月 11 日(如
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息)。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7 年 3 月 11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2、担保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期次公司债券提
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信用等级: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本期债券 2016 年跟踪信
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为 AA-。

    14、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责任公司;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4 年 4 月 2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
合协议平台进行转让。
    16、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2014 年 3 月 11 日发行的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2200,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14 三聚债”)至 2017
年 3 月 11 日将期满三年(第三年)。根据公司“14 三聚债”《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2014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
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的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可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
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

    (二)根据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
行使“14 三聚债”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4 三聚
债”债券全部赎回,并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2017 年 2 月 16 日及 2017 年 3 月
6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行使“14 三聚债”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提示性公告。其中:

    1、赎回登记日和赎回对象:本期债券赎回对象为 2017 年 3 月 10 日(含)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4 三聚债”
的全部持有人。

    2、赎回价格:人民币 108.50 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三、 本期债券赎回的结果和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期债券的赎回结果

    2017 年 3 月 13 日,“14 三聚债”(1122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本期
债券赎回结果如下:

 1、赎回数量:500,000,000.00 元(5,000,000 张)

 2、赎回兑付总金额:542,500,000.00 元(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税)

 3、投资者赎回资金发放日:2017 年 3 月 13 日

    (二)本期债券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债券本金赎回金额为 500,000,000.00 元,占“14 三聚债”发行
总 额 500,000,000.00 元的 100%,同时兑付第 3 个计息年度利息金额为
42,500,000.00 元,共计影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542,500,000.00 元。公司
已提前做好资金安排,本次赎回不会对公司资金使用造成影响。

       四、本期债券赎回的后续事项

    自2017年3月13日起,公司的“14三聚债”(1122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
牌。

       五、咨询联系方式

    1、咨询机构: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1号楼大行基业大厦9层(100080)

    3、联系人:关爽

    4、联系电话:010-82685562、传真:010-82684108

       六、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责任公司

        1、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2004室

        2、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2206室

        3、邮政编码:518048

        4、联系人:郭西波、陈璇卿

        5、电话:0755-33968135,0755-33968160

        6、传真:0755-33968001

        (二)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2、联系人:丁志勇

        3、联系电话:0755-21899327
4、传真:0755-25987132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