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17-043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 司、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 为人民币0元;为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9,220.40万元;为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 元。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44,737.31万 元,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由在香港设立 的全资子公司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聚香港”)实施认购巨 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涛海洋”)增发股份事宜,为支付本次 交易对价,三聚香港拟向华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或等值外 币的贷款,期限为2年;公司拟以存单做抵押的方式为本次三聚香港向华商银行 申请贷款的事项提供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 2、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庆三聚”,公 司持有其60%的股权)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大庆三聚拟继续向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申请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 (以最终银行批准的额度为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为其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同时,大庆三聚另一股东大庆巴西尔化工有限公司(持有大庆三聚40% 的股权)将为本次事项提供反担保。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石油”,公 司持有其80%的股权)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拟向华夏银行河北 沧州分行申请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华晨石油的两位自然人股东于健(持 有华晨石油10%的股份)、夏凤梅(持有华晨石油10%的股份)将为本次事项提供 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 为: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 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SANJU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HONGKONG)LIMITED.) 2、执行董事:刘雷 3、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4、公司注册地址:香港皇后大道中 208 号胜基中心 20 字楼(20/F.,Winbase Centre,208 Queen's Road Central,HongKong.) 5、公司注册资本:港币 30,000 万元 6、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7、经营范围:销售石油炼化、能源化工专用设备及材料、组件、催化剂及 助剂,能源净化设备及配套产品,生物质能源;能源领域投资及投资管理;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财务数据: 三聚香港是公司新投资设立的境外子公司,暂时没有业务,其财务数据具体 如下: 单位:元 科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 - 净资产 - - 2016年1-6月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 (二)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 年 1 月 18 日 3、公司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化工路 49 号 C 栋 4、法定代表人:林科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6、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 1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000 60% 2 大庆巴西尔化工有限公司 4,000 40% 合 计 10,000 100%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苯乙烯【抑制了的】、氢【压缩的】)(见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07 月 13 日),新戊二醇生产销售,化 工产品销售(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8 月 16 日)、化 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化肥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苯乙烯及新戊 二醇生产技术开发、转让、推广、咨询服务。 9、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股权 60%)。 10、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大庆三聚流动负债1,588,027,127.25元,短期借款161,800,000.00元,长期借款 0元; 截至2017年3月31日,大庆三聚流动负债1,406,516,667.16元,短期借款 280,500,000.00元,长期借款0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1、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 大庆三聚总资产1,727,751,063.64元,负债总额1,600,590,698.73元,净资产 127,160,364.91 元 , 资 产 负 债 率 为 92.64% , 2016 年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3,636,273,652.81元,营业利润25,493,121.60元,净利润37,480,622.77元; 截至2017年3月31日,大庆三聚总资产1,558,436,681.82元,负债总额 1,418,699,524.36元,净资产139,737,157.46元,资产负债率为91.03%,2017 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276,582,976.00元,营业利润13,130,484.70元,净利润 12,576,792.55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 年 2 月 14 日 3、公司注册地址:黄骅市吕桥镇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刘彦峰 5、注册资本:9,000 万元人民币 6、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 1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7,200 80% 2 于健 900 10% 3 夏凤梅 900 10% 合 计 9,000 100%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批发煤油(航空煤油、灯用煤油)、汽油、柴油(闭杯闪点 ≤60℃)、液化石油气、石脑油、煤焦油、溶剂油(闭杯闪点≤60℃)、甲醇、 乙醇溶液、洗油、蒽油乳剂、煤焦沥青、丙烷、正丁烷、异丁烷、甲基叔丁基醚、 异辛烷***(以上产品均无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5 月 17 日);地方铁路(华晨段)货运服务(汽油、煤油、柴油、溶剂油、 洗油、煤焦油、煤焦沥青);销售道路沥青、建筑沥青、工业燃料油、重油、石 油焦、润滑油、石蜡、棕榈油、工业用废油脂、工业用地沟油、工业用植物油、 脂肪酸、船用燃料油、化工产品(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矿石、建筑装 饰材料、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箱包、木材、钢材、包装 袋、五金家电、机电产品;房地产咨询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及进出口贸易。(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股权 80%)。 10、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 华晨石油流动负债785,723,700.07元,短期借款0元,长期借款0元; 截至2017年3月31日,华晨石油流动负债1,056,392,777.93元,短期借款0 元,长期借款0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1、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 华晨石油总资产890,361,172.18元,负债总额785,723,700.07元,净资产 104,637,472.11元,资产负债率为88.25%,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 2,289,576,021.03元,营业利润32,154,153.36元,净利润26,246,332.92元; 截至2017年3月31日,华晨石油总资产1,184,921,669.06元,负债总额 1,056,392,777.93元,净资产128,528,891.13元,资产负债率为89.15%,2017 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113,387,399.89元,营业利润30,935,693.18元,净利润 23,891,419.02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不包含本次公司为子公司三聚香港、 大庆三聚、华晨石油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339,500 万元,均为对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对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 币 60,000 万元;对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拟提供担保人民币 79,500 万元; 对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 79,000 万元;对河北华晨石油化 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 40,000 万元;对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担 保人民币 71,000 万元,对孝义市三聚鹏飞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2.00%、占公司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18.34%。 本次担保批准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41,500 万元,占公 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7.63%、占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23.85%。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金额 144,737.31 万元,占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2.17%、占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的比例为 7.82%。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三聚香港提供担保是以内存外贷的形式为三聚香港 支付交易对价资金,保证认购巨涛海洋增发行股份事宜的顺利实施;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大庆三聚、华晨石油提供担保是为了保证上述两个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上述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存在控制 风险。同时,大庆三聚的另一股东大庆巴西尔化工有限公司,华晨石油的另外两 位自然人股东于健、夏凤梅将分别为本次事项提供反担保;因此,上述担保公平、 对等。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 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郭民岗、韩小京、申宝剑、杨文彪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 子公司三聚香港提供担保的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其实施认购巨涛海洋石油服务 有限公司增发股份所支付的对价资金;为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华晨石油分别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上述两个子公司日常经营中流动资 金的需要;上述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 对的控制权,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司利益。目前,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 担保风险。同时,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 各子公司生产及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