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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聚环保: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16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       2017-087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于2017年10月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会议于2017年10月16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
大厦A座13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监事会主席杜伟先生主持了此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7年度配股事项的议案》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情况已发生较大变化,在综合考虑融资环境、融资方式等
因素,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公司2017年度配股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
于终止2017年配股发行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8)。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
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有关条件与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资格。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项:

    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
元(含20亿元),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方式,可以一次或分期发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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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次安排及相关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董事会另行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以及市场发行条件并结合监管
要求决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3年,在第3年末公司有
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期限不超过基础期限;在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
而全额兑付时到期。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基础期限、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具体事
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另行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
求以及市场发行条件并结合监管要求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另行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确
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
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及金
额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另行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
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增信方式: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可由公司及/或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
限于担保、出具支持函等增信安排,或无担保。具体增信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或董事会另行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偿债保障措施: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
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时偿付本次债券本金或利息,公司将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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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授权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另行授权人士)根据公司
需要及市场条件并结合监管要求,从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原则出发,决
定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分期发行及发
行期数、各期发行的金额及期限安排、发行时机、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等于发
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可续期公司债发行相关的谈判并签署所有相关协议
及其他必要文件;

    (3)代表公司向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审批事宜并依据监
管部门意见(如有)对具体方案做适当调整;

    (4)决定/办理其他与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的任何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董事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做
出决议之日起至届满36个月之日止。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自股东大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届满36个月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公
司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7-089)。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