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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聚环保:关于公司转让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2018-07-09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18-067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转让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北京
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海淀区国资中心”)于2018年6月3
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了加大支持公司创新发展的力度,双方一致
同意围绕海淀区国资中心受让公司资产中的部分应收账款事宜开展战略合作,海
淀区国资中心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直接以现金受让公司对外债权以及以无追索
应收账款保理等方式受让公司资产中的应收账款。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6月4日披
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049)。

    海淀区国资中心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之一设立了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该基金”),华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设资产”或“乙
方”)为该基金的合法基金管理人。公司与华设资产就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部
分应收账款转让事宜签署了《应收账款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转让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
给华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0,000万元。
    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078117989Q

       3、法定代表人:姜玮彦

       4、注册资本:人民币1,230.5397万元

       5、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北沿公路2099号2幢308-7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1      上海华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27.9518          51.03%

 2      华轩(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21.8663          18.03%

 3      上海华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7.6471           9.56%

 4      上海华念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7.6471           9.56%

 5      上海亘通伍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9.4938           7.27%

 6      天津海泰戈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5.9336           4.55%

                        合    计                          1,230.5397        100.00%


       8、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实业投资。

       9、华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
东及公司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应收账款,本次转让的应收账款
金额为人民币582,257,044.42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内容

       1、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应收账款,本次转让的应收
账款金额为人民币582,257,044.42元。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应收账款转让日及转让价款

    1、双方确认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毕应收账款转让对价的当日为应收账款转让
日。

    2、乙方在已经收到付款人盖章确认的《<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回执》并且
本合同约定的基金募集到位资金达到人民币5亿元后十个工作日内足额向甲方支
付应收账款转让价款。
    3、应收账款转让价款:甲方将符合本合同条件的582,257,044.42(大写:
人民币伍亿捌仟贰佰贰拾伍万柒仟零肆拾肆元肆角贰分)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乙
方,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的转让价款为500,000,000.00(大写:人民币伍亿元整)。

    (三)生效条件

    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各自加盖单位公章且经甲方
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本次交易为公司与海淀区国资中心签署战略框架协议后落实的首笔应收账
款转让,采用私募投资基金的形式快速设立。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改善公
司资产的流动性,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现金流状况,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发
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目前,海淀区国资中心已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开展尽职调查,
并陆续到内蒙古聚实能源有限公司、通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市隆鹏煤炭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泓泰兴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七台河勃盛清洁能源有限
公司等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和账务核对,现进度已过半。待前期基础工作完成后,
海淀区国资中心将对公司应收账款的收购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并快速启动后续
应收账款的收购交易程序。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华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签署的《应收账款转让合同》(编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号: HL180626(ZR))。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