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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聚环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28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和规定,我们作为北京
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王宁生先生简历,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
提名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聘任的常务副总
经理王宁生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条件,因此,同意公
司聘任王宁生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二、关于公司为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中流动资金的需要。本次担保的对象为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
控制范围内,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利益。目前,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
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同时,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子公司生产及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符合
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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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韩小京                   申宝剑


             杨文彪                   谭向阳




                                                         2019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