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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聚环保: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成就条件及激励对象的核实意见2019-05-22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
            的成就条件及激励对象的核实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
锁的成就条件及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列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 189 名
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3、列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个锁定期已届满且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 189 名激励
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 189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
15,690,364 份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成就条件及激励对象的核实意见》)




监事签字:




杜   伟




于子瑶




高群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