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0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平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林科先生所持股份可能出现平仓风险,请 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股份质押及风险情况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林科先生通知,获悉其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泰君安”)于2017年6月签署了两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涉及质押公司股份数目前分别为66,040,400股和24,353,480股,合计90,393,880股, 质押开始日均为2017年06月13日,质押到期日均为2020年06月11日。现因股价跌 破质押股份平仓线,上述质押股份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存 在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35),于2020年03月 0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存在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拟减持数量合计71,139,340股。 (一)股东股份质押明细 是否为限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售股(如 是否为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质押数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 持股份 总股本 是,注明 补充质 质权人 称 大股东及其 量 始日 期日 用途 比例 比例 限售类 押 一致行动人 型)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存在部 个人 34,551,3 2016/11/ 2019/11/ 国泰君 林科 否 1.47% 分高管 否 否 资金 50 注 1 28 27 安 锁定股 用途 存在部 个人 36,587,9 2016/12/ 2019/12/ 国泰君 林科 否 1.56% 分高管 否 否 资金 90 注 2 5 4 安 锁定股 用途 存在部 个人 66,040,4 2017/6/1 2020/6/1 国泰君 林科 否 2.81% 分高管 否 否 资金 00 3 1 安 锁定股 用途 存在部 个人 24,353,4 2017/6/1 2020/6/1 国泰君 林科 否 1.04% 分高管 否 否 资金 80 3 1 安 锁定股 用途 161,533, 合计 —— 6.87% —— —— —— —— —— —— —— 220 注 1:第一笔质押已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披露相关减持计划,截至公告披露日已累计 被动减持 34,550,627 股,尚余质押数量为 723 股。 注 2:第二笔质押已于 2020 年 03 月 02 日披露相关减持计划,截至公告披露日尚未实 施。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林科先生与其配偶张雪凌女士系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 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占公 占其所 情况 情况 东 持股 司总 持股数量 质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名 比例 股本 已质押股份限 比例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称 比例 售和冻结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林 146,845,672 6.25% 146,294,749 99.62% 6.23% 118,165,705 80.77% 444,993 80.77% 科 张 雪 35,339,874 1.50 23,506,990 66.52% 1.00% 17,630,242 75.00% 8,874,663 75.00% 凌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合 182,185,546 7.75% 169,801,739 93.20% 7.23% 135,795,947 79.97% 9,319,656 75.26% 计 二、 风险提示和相关说明 1、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票 存在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35),于2020年03月 0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存在平仓风险暨被动减持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以上两次减持计划合计71,139,340股, 目前已执行34,550,627股,剩余36,588,713股公司股份存在平仓风险。包含本次风 险提示公告林科先生存在平仓风险的股份90,393,880股,共计存在平仓风险的股 份为126,982,5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40%。 以上股份若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方式减持, 需遵守每年减持的数量和比例不超过林科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任 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2%。 2、林科先生承诺: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公告披露日,林科先生已严格遵守了上 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3、截至公告披露日,林科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为146,845,672 股,占本人所持股份比例98.59%,质押履约能力、追加担保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林科先生正积极与质权人国泰君安协商沟通,争取尽快同质权人达成和解,请投 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4、公司将持续关注林科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的质押情况,同时督促林科先 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林科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 备查文件 1、林科先生出具的《平仓风险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