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升科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15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73 证券简称:当升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3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2019年11月15日下午1:30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
21号楼十一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夏晓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20名,所持(或代理)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168,084,0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4876%。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
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19名,代表股份数69,821,4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876%。
2、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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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本次 股东大 会现 场会议 的股东 及股东 代表共 6名 ,代表 股份数
129,736,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069%;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
决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5名,代表股份数
31,474,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6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名,代表股份数38,347,247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07%。其中,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14名,代表股份数38,347,247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07%。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经表决,本次会议的各项
议案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有资本金增资子公司常州当升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69,659,8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99.7686%;反对161,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0.23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0%。该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关联股东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98,262,628股对本项议案
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
下:同意69,659,8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
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686%;反对1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31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会、李茜茹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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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
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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