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股份: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5-24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38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18日
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于2017年5月18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3,213,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9734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77608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10股派0.197342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
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946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973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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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5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662 刘晓丹
2 01*****434 刘晓丹
3 01*****040 刘晓露
4 01*****153 刘海兰
5 01*****723 刘焱
6 00*****933 周小川
7 01*****501 奚峰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17年6月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的总
股本535,996,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719,920.00元(含税)。公司后期实施利润分配时确定
的权益登记日的股数如有变动的,以调整后的股数为基础调整每股获派的现金股
利,即每股获派的现金股利=10,719,920.00元/调整后权益分派登记日股本总额。
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华平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2017年5月4日完成授予登记并对外披露《关于2017年限制
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535,996,000股增加至543,213,000股,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0.197342元(含税)。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A6座
咨询联系人:黄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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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1-65650210
传真电话:021-5566699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