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01-18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7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
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上午09:30在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
栋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月1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应
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姬春女士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非职工监事马宏波先生、葛有召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
司第四届监事职务,上述人员的辞职申请将于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生效。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进行监事的补选工作。经公司股东
智汇科技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提名,监事会同意增补杨吉女士、卢婷女士二人
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上述二位被提名
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
进行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兴仁华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投资设立兴仁华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登记注
册为准),符合公司未来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兴仁华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
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华平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投资设立华平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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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注册为准),符合公司未来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华平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中国证
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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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附件:
杨吉女士:198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在深圳市宝安区土地房产事务中心实习。2014年4月加入
智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担任合规专员;2017
年上半年,调任至智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内审专员。2017年12月6日在深圳
市中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监事。
杨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3.2.3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卢婷女士:198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14年起在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检察院实习工作。2015年7月至2016年10月在北京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法务专员。2016年11月加入智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旗下子公司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担任法务专员;2017年上半年至今,调任至智
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法务专员。
卢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3.2.3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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