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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平股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12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工作报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
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列席和出席了公
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
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现将监事会2018年度主
要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监事会会议7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1月1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对外
投资设立兴仁华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华平电子科
技(昆山)有限公司的议案》;

    2、2018年4月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2017年1-12
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3、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关于2018年1-3月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

    4、2018年5月1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以现场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

    5、2018年6月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房屋租赁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6、2018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
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1-3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18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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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关于终止实施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
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18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以现场方式召
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18年第三
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年度,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
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
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
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董事会能够认
真履行股东大会决议,无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
全、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
真实准确;公司的2018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2018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内容
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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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的利益的情况。

    (六)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
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
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
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八)对于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
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
有效的执行,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
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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