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99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4项议案,其中未通过提案为议案4《关于增加公司 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其他议案均获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8月9日15:00,召开地点为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号湾谷科技园A6栋会议 室;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9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9年8月8日15:00至2019年8月9日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徐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1人,代表股份 155,856,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379%。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 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24名,代表股份16,853,4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107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本次 现 场会 议 并投 票的 公 司股 东及 股 东代 理人 数 9人 , 代表 股 份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91,327,1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8395%。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公司股东人数22人,代表股份64,529,790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11.8984%。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 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95,131,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1.0378%;反对60,508,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229%;弃权2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3%, 表决结果为议案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06,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853%;反对12,830,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272%;弃权2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75%。 1.02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同意95,131,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1.0378%;反对60,508,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229%;弃权2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3%, 表决结果为议案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06,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853%;反对12,830,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272%;弃权2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75%。 1.0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 额 表决结果:同意95,131,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1.0378%;反对60,508,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38.8229%;弃权2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3%, 表决结果为议案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06,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853%;反对12,830,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272%;弃权2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75%。 1.04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95,131,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1.0378%;反对60,508,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229%;弃权2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3%, 表决结果为议案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06,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853%;反对12,830,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272%;弃权2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75%。 1.05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95,131,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1.0378%;反对60,508,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229%;弃权2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3%, 表决结果为议案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06,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853%;反对12,830,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272%;弃权2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75%。 1.06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95,131,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1.0378%;反对60,508,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229%;弃权2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3%, 表决结果为议案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06,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853%;反对12,830,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272%;弃权2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75%。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 份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95,230,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1.0840%;反对60,508,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229%;弃权14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1%, 表决结果为议案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878,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125%;反对12,830,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272%;弃权14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03%。 (三)审议《关于增补徐国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98,344,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3.0995%;反对57,512,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0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 为议案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19,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508%;反对9,833,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49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未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98,344,9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3.0995%;反对57,512,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00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 为议案未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019,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508%;反对9,833,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349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未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 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