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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数字政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09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18-002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于2018年1月9日下午以现场表决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强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已于2017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
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
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要求,鉴于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冀晓东、李小龙、刘洋(身份证尾号4735)、杨二勇、翟伟西、方磊、刘洋
(身份证尾号553X)、李成德、陈画梅、贺宇翔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应对上述10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80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2、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要求,鉴于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董晓燚、刘吉赟、彭哲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应对上述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合计1.80万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公司监事会针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具体内容及上述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下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期解锁相关事
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