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18-030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8年4月22日,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8年5月15日下午在北京 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9号楼国际软件大厦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网络 投票时间分别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 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15:00至2018年5月15日15:00的任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1人,代表股份数 155,094,8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6名股东,所持股份 154,410,5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6%。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的股东共15名,所持股份684,3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2%。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强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 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8年4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布的《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2017年度 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述职报告详见2018年4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54,737,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 反对35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47.8447%;反对35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553%;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及《2017年度报告摘要》 《2017年度报告》及《2017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154,737,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 反对35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47.8447%;反对35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553%;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2,976,973.86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9,594,871.96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10%,2017 年末公司总资产为3,062,153,257.73 元,较去年期末增长了30.18%。 表决结果:同意154,737,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 反对35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47.8447%;反对35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553%;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报告》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7年实现归属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169,594,871.9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8,371,656.63元,按 10%计提法定公积金12,837,165.66元,加上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01,844,043.18 元,并扣除2016年度股东股利11,868,651.30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646,735,486.13元。 公司拟以总股本424,626,9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738,807.1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 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54,722,6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 反对37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2,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45.6089%;反对37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3911%;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4,737,9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 反对35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7,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47.8447%;反对35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1553%;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不 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 案、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