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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数字政通: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6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19-023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9年4月25日,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9年5月16日下午在北京
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9号楼国际软件大厦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网络
投票时间分别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
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15:00至2019年5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人,代表股份数
133,698,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65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6名股东,所持股份
133,384,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92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3名,所持股份313,9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9%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总裁王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
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9年4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布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2018年度
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述职报告详见2019年4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33,698,62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3,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33,698,62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3,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33,698,62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3,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报告》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33,698,62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3,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33,698,62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3,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33,698,62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3,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33,698,62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3,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33,698,62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3,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不
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
案、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