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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数字政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30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
的基础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
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
地了解和核查后认为: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2019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刘先林   邬伦 叶金福

                                                 日期: 2019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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