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QY视讯: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2018-01-05
证券代码:300076 证券简称:GQY视讯 公告编号:2018-01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GQY 视讯”)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全资子公
司资产交易对手方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92)。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
洲际机器人有限公司(下称“全资子公司”或“洲际机器人”),向非关联方浙江
商业技师学院(下称“浙商学院”)出售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南段 88 号建
筑物类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根据相关规则要求,现就该项交易的进展情况及
相关内容进行公告。
一、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1、2017 年 12 月 29 日,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洲际机器人有限
公司与浙江商业技师学院,三方在宁波签署了《资产交易合同》,同日宁波市国
土资源局审核并受理了相关申报资料,交易双方缴纳税费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2017 年 12 月 29 日,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将合同首期款 4043 万汇入洲际
机器人的公司账户。
3、2017 年 12 月 29 日因宁波国土资源局系统升级,无法电脑注册并签发不
动产权证,此证已于 2018 年 1 月 2 日上午打印签发,浙江商业技师学院于 2018
年 1 月 2 日上午领取了不动产权证。
二、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浙江商业技师学院(甲方)
宁波洲际机器人有限公司(乙方)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丙方)
(二)目标资产
目标资产包括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南段 88 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
产,原土地使用权人及房产所有权人为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权
属转移至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洲际机器人有限公司。
(1) 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自 2002 年 12 月 8
日至 2044 年 2 月 5 日止。
土地位置 面积 用地性质 使用权类型 土地权证编号
原证:甬国用(2002)字
第 4204 号
海曙区环城西路南
11858 ㎡ 工业用地 国有出让 新证:浙(2016)宁波市
段 88 号
(海曙)不动产权第
0155500 号
(2)房产
有房产证建筑面积为 4677.23 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共 2 幢,其中主车间和办
公大楼(同一幢)4014.37 平方米;另一幢为城堡状建筑,系教研医疗使用,建
筑面积为 662.86 平方米,均为钢混结构。
房屋 建筑
房产证编号 房屋名称 结构 设计用途
总层数 面积(㎡)
主车间房
原证:甬房权证自移字第
钢混 2 4014.37 工交仓储
屋
H200201226 号和甬房权证自移
字第 200201229 号
新证:浙(2016)宁波市(海曙) 塔楼 钢混 2 662.86 教研医疗
不动产权第 0155500 号
未办证建筑面积 780.03 平方米,主要为门卫室、仓库、配电房,为钢混结构。
(三)交易对价
乙方同意以人民币 5775 万元向甲方转让本合同项下的目标资产,甲方亦同
意以人民币 5775 万元从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目标资产。
(四)交易款项的支付
1、目标资产交易对价共分三期支付:
(1)首期款项的支付:在本合同签署并正式生效,相关资料通过宁波市不
动产交易中心预审,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额度为人民币 5775 万元的有效凭据
(即收款收据)后,甲方在 2017 年 12 月 29 日向乙方支付首期资产交易款项人
民币 4043 万元。丙方应于 2018 年 1 月 3 日前确保甲方拿到目标资产过户后新
的不动产权证。若逾期,以银行同期利率按日折算首付款利息给甲方。
(2)第二期款项的支付:2018 年 4 月 10 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资
产交易款项人民币 1232 万元。
(3)尾款 500 万的支付:甲方向宁波市当地政府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项目扩建所必须之许可
证件并取得政府部门正式审批件后,或在乙方要求的最晚付款期限 2018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2、乙方指定帐户:
开户名称:宁波洲际机器人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慈溪分行
账 号:396172095021
若上述账户信息发生变化,乙方应当在不迟于甲方支付资产交易款项前三(3)
日书面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仍按原账户信息进行支付,视为甲
方已经完成相关的付款义务,由此造成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由此产
生的任何责任。
3、在甲方支付首期款项计人民币 4043 万元款项后三(3)个工作日内,非
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完成目标资产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乙方应在二十(20)个工
作日届满之日起两个(2)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甲方为本次交易已经支付的全部
款项。如上述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未能完成系由乙方原因导致的,乙方应承担违约
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特别约定
鉴于乙方与甲方签订了基于目标资产的租赁合同,租赁期自 2017 年 3 月 31
日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年租金为 154.36 万元。在乙方收到首付款后五(5)个
工作日内,乙方应与甲方终止原先签订的租赁合同,对于乙方已经收取的甲方支
付的租金,则乙方应将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 2018 年 2 月 28 日止的已收租金计
38.6 万元退还给甲方。乙方将已收租金款项 38.6 万元在乙方收到甲方资产交易
首付款后三(3)个工作日内退还给甲方。
(六)各方义务及承诺与保证
1、各方保证:
签署本合同各方已获得一切必要的授权和批准,且签署本合同不违反各方的
章程,不违反各方作为当事人一方或受其约束的合同、合同、判决、裁定或其他
法律文件,也不违反任何适用于各方的法律。
2、甲方承诺与保证:
(1)就本次资产交易事项应获得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同意和批准;
(2)向乙方(或丙方)所提供或将提供的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目标资产交易款项及履行相应义务;
(4)配合乙方办理目标资产过户手续;
3、乙方承诺与保证:
(1)就本次资产交易事项应获得其董事会的同意和批准;
(2)向甲方提供的关于目标资产的情况和信息真实、准确且无遗漏;并未
向甲方隐瞒对本次资产交易有重大影响的资料和信息以及可能影响目标资产合
法性、合规性的资料和信息。如乙方提供的该等书面材料系副本,则应保证其与
原件一致。
(3)乙方保证在本次交易达成之前完整合法拥有目标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
权,乙方(或丙方)未以目标资产为其自身债务或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
保,且目标资产上未设置任何优先权、留置权、质押权或其他限制性权益,没有
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与义务,不存在任何司法或行政程序上的冻
结或强制执行,亦不存在针对该等股权的任何诉讼、仲裁或争议等其他限制交易
的情形存在(本合同第五条特别约定情况除外);
(4)按照本合同约定将目标资产以合法、合规方式过户至甲方名下,并以
甲方为权利人办理完毕不动产权证、契证等相关证件。同时按照法规及政策规定
及时缴纳目标资产交易所涉税费;
(5)因目标资产在过户至甲方名下前可归咎于乙方(或丙方)的缘由,或
在办理目标资产过户手续时乙方(或丙方)存在履行相关义务不到位的情形,导
致甲方受让目标资产后需补缴税款、支付费用以及被行政处罚等情形的,该等支
出均由乙方单方承担,乙方并应向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丙方承诺与保证:
(1)就本次资产交易事项应获得其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
(2)丙方承诺就对本合同项下乙方所应履行的全部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
带担保责任。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署后,各方应本着合理、谨慎、维护合作的原则履行本合同约
定的各项义务。
2、在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期资产交易款项后,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按照本
合同约定如期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将目标资产过户至甲方名下,且逾期三(3)个
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一次性全额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资产交
易款项,并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500 万元的违约金。应返还款项及违约金自解除
之日支付,若逾期支付,乙方还需另行按照 1%/月的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
3、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目标资产过户至甲方名下并履行完毕约定义务
后,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阶段付款进度要求支付资产交易款项的,则甲方应按
照到期应付未付款的 1%/月的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甲方
逾期三十(30)个工作日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及其他
签署文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00 万元。
4、除本条第 2、3 款约定外,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的承诺与
保证,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付给守约方人民
币 300 万元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守约方有
权向违约方追偿损失。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相关权属变更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