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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GQY视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04-23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GQY 视讯
股票代码:300076


信息披露义务人:
    1、郭启寅
    身份证号码:33020***********12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 818 号海外滩金融 A 座 19F
    邮编:200023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间接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2、袁向阳
    身份证号码:33020***********21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龙华东路 818 号海外滩金融 A 座 19F
    邮编:200023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间接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四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QY 视讯”或“上市公司”)中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 GQY 视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交易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
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
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目录................................................................................................................................... 3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4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6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郭启寅、袁向阳夫妇
转让方
本报告书           指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GQY
                   指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视讯
转让方             指     郭启寅、袁向阳夫妇

受让方、金控科技   指     开封金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宁波高斯、高斯公
                   指     宁波高斯投资有限公司
司
                          金控科技拟协议受让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控
本次权益变动、本
                   指     股股东宁波高斯 68.1967%的股权(对应控制上市公司 29.72%
次交易
                          的股权)
股权转让协议/本           郭启寅和袁向阳夫妇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与信息披露人签署
                   指
协议                      的《股权转让协议》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如有差异,这些差异因四舍五入
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宁波高斯持有上市公司 29.72%股份,郭启寅持有宁波
高斯 56.49%股权,袁向阳持有宁波高斯 11.71%股权;同时,郭启寅直接持有上市
公司 12.03%股份,袁向阳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56%股份,郭启寅和袁向阳夫妇直接
和间接合计控制上市 43.31%股份对应的权益,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郭启寅先生,男,中国国籍,拥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1950 年 7 月出生,身份
证号为 33020***********12,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郭启寅先生自宁波 GQY
视讯有限公司(GQY 视讯前身)成立以来一直担任董事长,并兼任总经理至今。
      袁向阳女士,女,中国国籍,拥有新西兰永久居留权,1962 年 1 月出生,身份
证号为 33020***********21,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 GQY 视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
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公司股东郭启寅、袁向阳为夫妻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
一致行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股权和控制关系图(本次权益变动前):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出于个人资金需求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合计持有的宁波高斯
68.1967%的股权给金控科技。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或处置其已有权益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郭启寅尚直接持有 GQY 视讯 12.03%股
份,袁向阳尚直接持有 GQY 视讯 1.56%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
市公司股票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
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2019 年 4 月 22 日,金控科技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金控科
技通过协议方式受让郭启寅、袁向阳夫妇分别持有的宁波高斯 56.490%和 11.706%
的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宁波高斯持有的上市公司 125,996,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29.72%。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波高斯仍是 GQY 视讯的控股股东,金
控科技将成为 GQY 视讯的间接控股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
再作为 GQY 视讯的实际控制人,不再对宁波高斯实际拥有的 GQY 视讯 29.72%股
票之表决权拥有控制权。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宁波高斯实际控制 125,996,000 股股份
GQY 视讯股票,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 29.72%。 此外,郭启寅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2.03%股份、袁向阳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56%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字     本次权益变动前于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本次权益变动后于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                                   的股份
             股 份 数 量    持股比例   持股方式       股 份 数 量    持股比例   持股方式
             (股)         (%)                     (股)         (%)
郭启寅         51,014,152      12.03       直接         51,014,152      12.03       直接
袁向阳          6,624,000       1.56       直接          6,624,000       1.56       直接
郭启寅、袁
              125,996,000      29.72       间接                 0        0.00          -
向阳夫妇
金控科技               0        0.00              -    125,996,000     29.72%       间接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当事人及签署时间
    甲方(转让方):
    郭启寅,身份证号:33020***********12
    袁向阳,身份证号:33020***********21
    乙方(受让方):开封金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2 日,甲乙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二)股权转让
    甲方将其持有的宁波高斯 68.1967%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三)目标上市公司 GQY 视讯资产剥离计划
    GQY 视讯拟进行以下资产剥离,但应按照 GQY 视讯公司章程及证监会、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获得通过之后方可实施,乙方对此予以认可并给
予必要配合:
    (1)GQY 视讯将拥有的宁波奇科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转
让价格根据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
    (2) GQY 视讯将拥有的宁波 GQY 自动化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甲
方,转让价格根据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
    (3)GQY 视讯将拥有的上海新纪元机器人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转让
价格根据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安排
    1、股权转让款的金额
    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捌亿圆整(RMB 800,000,000)。
    2、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拾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
肆亿圆整(RMB 400,000,000)。
    (2)甲方收到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后拾个工作日内应将高斯公司的债权债务(包
括对外担保)进行清理,使得高斯公司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
    (3)甲方应当在收到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后贰拾个工作日完成 GQY 视讯资产剥离,
因 GQY 视讯董事会、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资产剥离相关议案以及监管因素等非甲
方主观过错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时完成资产剥离的,不视为甲方违约,剥离时间相
应顺延,双方对此予以认可并同意给予必要配合。剥离事项不作为股权交割的先决
条件。
    (4)在甲方完成高斯公司的债权债务(包括对外担保)清理且高斯公司将所持
有的 GQY 视讯股票质押解除之日起叁拾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剩余股权
转让款。开封金控公司已向甲方支付谈判保证金 650 万元,开封金控公司已经向甲
方出函同意该笔谈判保证金自动冲抵剩余乙方应付股权转让款的一部分,开封金控
公司和乙方之间另行结算。综上,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剩余股权转让款为叁亿玖仟
叁佰伍拾万元(RMB 393,500,000)。
   (五)陈述与保证
    A.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确认签署本协议之日至交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GQY 视讯账面资金(含现金、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净额)低于 5.9 亿元。
    (2)GQY 视讯最新披露的主要财务指标(净资产、总资产)与 2018 年年报公
开披露数据存在重大负面偏差(净资产或总资产减少 1000 万以上)。
    (3)宁波高斯或 GQY 视讯存在未披露的或有负债且金额合计达到 100 万元。
    (4)宁波高斯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或者其他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
    (5)甲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其他陈述与保证并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的。
    2、甲方保证其向乙方及乙方聘请的中介机构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遗漏和误导性陈述。
    3、甲方保证高斯公司的内部批准程序已经完成,包括但不限于高斯公司股东会
审议股权转让事宜。
    4、甲方保证其对本次转让的股权拥有完整的处分权,没有被他人追索,无任何
法律纠纷,且没有设置任何质押。
    5、为本协议之目的,甲方保证本次股权转让交割完成日之前,不会因甲方原因
产生对 GQY 视讯重大不良影响的事件或行为。
    6、甲方保证 GQY 视讯公告和宁波高斯提供的财务数据真实反映了 GQY 视讯
和高斯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未披露的对外担保、或有债务及其他债务。
    7、甲方保证若因为本次股权转让交割前 GQY 视讯、高斯公司存在未披露的对
外担保、债务、行政处罚、欠缴税款、应付违约金和滞纳金、已发生未披露的诉讼
及仲裁,并导致 GQY 视讯经司法裁决或行政裁决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将对 GQY
视讯、高斯公司进行全额赔偿,除此之外由 GQY 视讯、高斯公司自行承担。
    8、甲方保证在本次股权转让交割前 GQY 视讯不处置现有视讯业务及相关的知
识产权。
    9、目前高斯公司持有的 GQY 视讯股票中有 2000 万股存在质押,其中 1500 万
股质押给通商银行、500 万股质押给中国银行用于担保 1650 万元债务,甲方保证高
斯公司不再新设 GQY 视讯股票质押,甲方保证在收到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后拾个工
作日内,将高斯公司所持 GQY 视讯股票质押解除,并解除高斯公司所有对外担保。
    B.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其用来受让股权的资金系合法资金。
    2、乙方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交割完成期间,不会发生因乙方故意而产生
的对 GQY 视讯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事件或行为。
    4、乙方保证已经获得关于本次股权转让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5、乙方承诺不变更 GQY 视讯注册地址。
   (六)股权交割安排
    1、乙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之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自交割日起,乙方
将享有宁波高斯大股东的权利,承担高斯公司大股东的义务。
    2、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程序应于交割日后的伍个工作日内启动,并应
当在启动后的拾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变更事宜由甲方负责,乙方应予协助。
    工商变更登记完成的标志是:
    (1)高斯公司 68.1967%的股权由工商机关登记在乙方名下。
    (2)高斯公司完成下述第 3 条所述人事调整并在工商备案。
    (3)甲乙双方完成高斯公司印鉴、财务资料等交接。
    3、标的公司宁波高斯及目标上市公司 GQY 视讯人事调整安排
    (1)交割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乙方提出高斯公司的执行董事(董事)、监事、
总经理人选。甲方配合乙方完成高斯公司的人事调整。
    (2)交割日后,甲方配合乙方完成 GQY 视讯董事会的改组,甲方保留 1 名董
事的提名权。
    (3)法律、法规和证监会、交易所监管规则对于上市公司董事改选有特殊性
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债权债务、损益和税费承担
    1、甲方保证高斯公司的财务数据真实反映了高斯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未披
露的对外担保、或有债务及其他债务。甲方保证在交割时高斯公司债权债务(包括
对外担保)均为零,若存在交割日前的债权或债务则由甲方享有或承担。
    2、宁波高斯累积的未分配利润中不超过 300 万元可在交割日前分配给包括甲
方在内的宁波高斯全体老股东,除此之外,宁波高斯累积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股权
转让完成后的各股东按照各自股权比例享有。
    3、审计、评估基准日至本次股权转让交割完成期间,宁波高斯若产生亏损,
由甲方承担。
    4、与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相关的税务,由甲、乙双方依法各自承担。甲方因
本次股权转让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宁波高斯注册地依法申报缴纳。
    5、双方各自为完成本次交易所聘请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第三方中介机
构的服务费用,由聘请方承担。
    (八)协议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
义务;
    (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4)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本协议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协议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恢复原状。存在违约
行为的,守约方可根据履行情况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协议解除,不影响协议
保密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
然灾害、政府征收、罢工、骚乱等。任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将
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损失。遇有不可
抗力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 2 日内将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十)违约责任
    1、本协议对履行义务有明确期限约定的(限于本节第(四)条、(五)条、(六)
条),合同约定的义务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履行,如因一方违约导致逾期的,每逾期一
天,违约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的,
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 20%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明示或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或单方违约导致本协议目的
不能实现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本协议总金额 30%
的违约金。
    3、如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守约方因此发生的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
当承担进一步的赔偿责任。
    4、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权利是累积的,并不相互排斥,亦不排斥法
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十一)特别条款
    因不可抗力、监管部门因素、法律或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非甲乙双方过错导致
高斯公司股权转让无法完成,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在确定无法完成之日
起 7 个工作日内,将收取的乙方全部款项返还给乙方。
    (十二)协议生效条件
    股权转让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益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宁波高斯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25,996,000 股非限售流通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9.72%。其中 2,000 万股股份被质押,占其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5.90%,转让方和受让方已约定,在收到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后
拾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高斯公司所持 GQY 视讯股票质押解除。具体情况详见本
节“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协议的主要内容”之“(五)陈述与保证”。


 五、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
   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
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二)在本次转让控制权前,对受让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调
查和了解的情况说明
    在本次交易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对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
等进行了合理的调查和了解,本次权益受让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关于受
让的主体资格要求。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 GQY 视讯股票的交
易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
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
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郭启寅、袁向阳夫妇与金控科技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二、备查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 GQY 视讯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 131 号
                                               地
股票简称       GQY 视讯                        股票代码       300076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贝家巷*号*
人名称                                         人注册地       室
               郭启寅、袁向阳夫妇
                                                              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弄*
                                                              号*室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
                                                                     有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是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1、郭启寅、袁向阳夫妇直接持有 GQY 视讯 57,638,152 股,占 GQY 视讯总股本的
权益的股份数   13.59%;
量及占上市公   2、郭启寅、袁向阳夫妇合计持有高斯公司 68.1967%股权,高斯公司持有 GQY 视
司已发行股份   讯 125,996,000 股,占 GQY 视讯总股本的 29.72%。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郭启寅、袁向阳夫妇直接持有 GQY 视讯 57,638,152 股,占 GQY 视讯总股本的
务人拥有权益
                13.59%。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否    □
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