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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民技术: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11  

						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18-039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 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集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0日-2018年5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15:00至2018年5月11日
15:00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粤兴三道 9 号华中科技大学
产学研基地 A 座 2 层 210 会议室。
    3.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孙迎彤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 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5 人,代表股份为 38,869,388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6.8992%。
    2. 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人,代表股份为 33,222,3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5.8968%。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为 5,647,088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1.0023%。

    4.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中介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审议的十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8,869,3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804,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8,869,3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804,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8,869,3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804,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8,869,3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804,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869,3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804,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869,3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804,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869,3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804,9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8.01 选举孙迎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848,2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7%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783,8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665%。

    8.02 选举朱永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848,2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7%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783,8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665%。

    8.03 选举俞鹂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848,2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7%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783,8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665%。

    8.04 选举黄学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848,2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7%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783,8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665%。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9.01 选举孟亚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848,2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7%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783,8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665%。

    9.02 选举肖幼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848,2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7%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783,8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665%。

    9.03 选举刘震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848,2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7%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783,8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665%。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10.01 选举王渝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848,28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7%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783,8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665%。

    10.02 选举黄巧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3,48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1575%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42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5.957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
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