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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民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04  

						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18-074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民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以电子

邮件并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迎彤先生主持,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聘

任李元怡女士(简历后附)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届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撤销产业园项目投资的议案》
    2018 年 1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产

业园项目投资方案及投资协议的议案》,深圳前海国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民投资”)与重庆西证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证渝富”)、

四川通利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利能”)共同签订了《〈关于设立化合

物半导体生态产业园项目主体公司之投资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西证渝富退
出产业园项目和国民天成产业发展,不再享有及承担产业园项目原投资合作协议书

项下与其相关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保密义务除外);国民投资与通利能重新签订了《关

于设立化合物半导体生态产业园项目主体公司之投资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产业

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国民天成产业发展注册资本由 10 亿减少至 1 亿,国民投

资认缴出资 1,000 万元占比 10%。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并调整相

关项目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国民投资已实缴出资 1,000 万元

(此 1,000 万元为国民天成未退回的 1700 万元中的金额)。

    截至目前,国民投资此前汇付至国民天成产业发展的 1.2 亿元出资款项已于

2018 年 2 月退回国民投资募集资金账户 1.03 亿元,剩余出资款将按照双方约定并

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退回国民投资。为降低对外投资风险,以及对股东权益切实保

护的原则,公司同意国民投资撤销对产业园项目投资 1,000 万元,国民天成产业发

展注册资本由 1 亿元减少至 9,000 万元,通利能认缴出资 9,000 万元占比 100%。经

相关各方协商一致后,同意国民投资与通利能签订协议,约定国民投资退出产业园

项目和国民天成产业发展,不再享有及承担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项下与其相

关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保密义务除外);约定国民投资此前汇付至国民天成产业发展

的出资款项在国民天成产业发展的减资事项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后退回国民投资。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撤销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 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同期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

司撤销及终止相关项目投资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外延片项目投资的议案》
    2018 年 1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外

延片项目投资方案及投资协议的议案》,国民投资与陈亚平、西证渝富、通利能签订

了《关于设立 6 吋第二代和第三代半导体集成电路外延片项目主体公司之投资合作

协议书补充协议三》,约定西证渝富退出外延片项目及主体公司,不再享有和承担投

资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国民投资与陈亚平、通利能重新签订了《关于设立 6 吋

第二代和第三代半导体集成电路外延片项目主体公司之投资合作协议书》及《补充

协议一》(以下简称“外延片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约定国民投资认缴出资 5,000
万元占比 25%,共同发起设立成都国民天成化合物半导体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公司

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终止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并调整相

关项目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截至目前,外延片项目公司尚未设立,国民投资尚未实缴出资。为降低对外投

资风险,以及对股东权益切实保护的原则,公司同意国民投资终止外延片项目投资。

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后,同意国民投资与陈亚平、通利能签订协议,约定国民投资

退出外延片项目及及主体公司,不再享有及承担外延片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项下与

其相关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保密义务除外)。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 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同期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

司撤销及终止相关项目投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成都国民天成半导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日
   附:简历
    李元怡,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生,大学本科,EMBA 在读。
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曾供职于北京立方网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立环球存储科技集团等多家高科技
企业,任重要管理岗位。现任公司法务总监。

    截至会议通知发出日,李元怡女士个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

资格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