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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创医惠: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思创医惠         公告编号:2019-029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
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
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7 年陆续发布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中
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
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
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自 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8 年可比数,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
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变更相应会计政策,并按规
定的施行日期执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