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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数码科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17  

						证券代码:300079                 证券简称:数码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9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已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公告(公告编
号:2018-032)。
    2、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 9:30 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
路 33 号(北京上地智选假日酒店)智选一层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00 至 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8 年 5 月 15 日下午 3:00 至 2018 年 5 月 16 日下午 3:00,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 9:30 开始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33 号(北京上地智选假日
酒店)智选一层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郑海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2 人,代表股份 295,905,09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0.64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265,177,90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8.4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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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30,727,19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4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81,466,57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68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50,739,38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53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30,727,19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434%。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等。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5,977,9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862%;
反对 29,906,2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067%;弃权 20,9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539,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2645%;反对
29,906,2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7099%;弃权 20,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5,977,9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862%;
反对 29,927,1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13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539,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2645%;反对
29,927,1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7355%;弃权 0 股(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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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5,977,9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862%;
反对 29,927,1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13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539,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2645%;反对
29,927,1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735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5,977,9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862%;
反对 29,927,1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13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539,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2645%;反对
29,927,1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735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5,977,9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862%;
反对 29,927,1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13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977,9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862%;反对
29,927,1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13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17 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5,977,9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862%;
反对 29,927,1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13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
证券代码:300079               证券简称:数码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9

    同意 265,977,9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862%;反对
29,927,1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13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5,977,9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862%;
反对 29,927,1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13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539,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2645%;反对
29,927,1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735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5,977,9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862%;
反对 29,906,2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067%;弃权 20,9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539,3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2645%;反对
29,906,2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7099%;弃权 20,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指派石义占律师、石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
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
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刊登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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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079              证券简称:数码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9

    1.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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